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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川区法院:“破产重整+信用修复”助力企业轻装上阵

来源:通川区法院 作者:廖家胜 郭娅男 发布时间:2025-06-11 08:39:48

“感谢法院的公正司法和高效工作,让我们企业有机会重整旗鼓,焕发新生!”近日,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法院收到了一面特殊的锦旗,它来自一家扎根当地24年,成功实现破产重整的企业。锦旗上“高效廉政匡正义、振兴中辰展宏图”的金色大字格外醒目,寥寥数语,却饱含深情。这是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法院实施市场主体信用修复的首个成功案例,也是司法护航地方经济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的创新实践的生动体现。

某日,通川法院在执行陈某安与李某效、李某惠、某建筑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时,发现被执行建筑公司近年来执行案件及起诉案件日益增加,已出现严重资不抵债、无法清偿到期债务的情况,后经申请执行人陈某安同意,将该案移送上级法院进行破产审查。

上级法院受理此案后,深入调查企业资产、负债及经营等实际情况后,认为该公司虽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但该公司建筑资质类别丰富且等级高,在建筑行业中具有商业价值和重整价值,且主要债权人亦有重整的意愿,故决定依法启动破产重整程序。2023年10月,破产重整管理人向法院提交该建筑公司重整计划草案,经受理法院审查,在确保其合法性、可行性和公正性后,裁定批准该建筑公司重整计划。

重整计划生效后,经管理人确认,公司已按计划执行完毕。该建筑公司向执行法院提出申请,请求解除该公司在重整前被采取的限高、失信等信用惩戒措施。

法院认为,破产重整是企业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时,依法进行的一种债务重组方式。在法院主持下制定重整计划,挽救企业并清理债务,避免被直接破产清算,重整过程中,企业的法人资格并未消亡,可能会受到信用惩戒措施的影响。然而在法院批准重整计划后或破产重整成功后,企业的债务得到重新安排和清偿,原未履行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因重整计划的执行而得到履行和解决,不再需要通过执行案件的强制执行受偿,对重整前的信用惩戒已不再适用。

为帮助企业顺利渡过重整后的关键阶段,通川法院执行局立即启动了信用修复机制,对企业提交材料和涉及案件逐一核对,精准施策,快速反应,集中处理,快速审核通过解除限制高消费措施17件,助力企业重回正轨。

“如果限高没及时解除,我们就直接失去竞标资格了。衷心感谢法院,公司真的是活过来了,又可以重整旗鼓了!”

前不久,执行法官再次回访建筑公司,从濒临破产清算到破产重整,涅槃重生的建筑公司呈现一片向好的景象。通过重整程序,大额债务被盘活,失信限高得到解除,建筑资质类别丰富且等级高的优势得到充分发挥,切实解决了职工的就业问题,真正实现了债权人、债务人、职工的多方共赢。重整成功的建筑公司不仅保留了市场主体地位,还以全新的面貌推动区域经济的增长。

(廖家胜 郭娅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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