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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川法院:大姐“独吞”几百元卖树款 五姐弟闹别扭竟拒绝赡养老母

来源:通川法院 作者:苟坤 发布时间:2023-01-13 17:08:15

子女赡养父母,不仅是传统美德,更是法律义务。日前,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法院安云法庭审理了一起母亲诉5个子女的赡养纠纷案,起因竟是大女儿卖自留山树木的钱款没分配,导致5个子女间爆发矛盾,进而引发赡养纠纷。

 

7年前,安云乡居民王某珍与丈夫育有四女一儿,子女成人后,夫妻俩也盼着能过上幸福的晚年生活。然而,天有不测风云,2016年丈夫突然去世,丧偶的王某珍年事已高,便想着住到子女家去,由他们轮流照顾自己的生活起居。由于小儿子方某超远住外地,就由方某杰、方某曲、方某秀、方某碧4个女儿轮流赡养,经协商,每家轮流照顾母亲3个月。

 

王某珍在安云乡有一座自留山。根据规定,自留山山权归国家或集体,林权则归农户个人。2021 年,因村里更新线路,一条高压线要经过王某珍的山林,大女儿方某杰擅自做主砍了山上的树木,并将木材转卖,所得几百元也拒绝分给其他兄弟姐妹。

 

兄弟姐妹为此吵得不可开交,话题从卖树钱款分配吵到母亲赡养的花费,又争论起了母亲下一个月由谁赡养的问题。由于担心没人接手母亲,轮到赡养期的三女儿方某秀不愿意从二姐处将母亲接回家,王某珍一下子没了去处。

 

王某珍的小儿子因长期在外,没尽赡养义务,四姐妹常年承担赡养母亲的责任,早就对此心生不满。卖树钱款犹如一根导火索,将这个大家庭的矛盾一下点燃了。几个子女相互推脱,经多次协商未果,无奈之下,王某珍只好将 5 个子女起诉至通川区人民法院。

 

承办法官耐心倾听王某珍及其子女的陈述及诉求后,了解矛盾症结。王某珍表示,希望由 5 个子女每人每月支付赡养费 200元,医疗费由5个子女分摊,居住及陪护问题也要由5个子女共同解决。“我们肯定不可能不管妈妈,但每个人还是都要出力噻。”5个子女均表示,会承担好相应的赡养责任,同时也希望所有子女平等承担赡养义务。

 

安云法庭日前对该案进行调解。法院工作人员动之以情、晓之以法,双方同意自当月起,5个子女轮流赡养王某珍,每人赡养时间为3个月;王某珍的社保卡由方某杰保管,其他子女不能私自取款;赡养期间,王某珍的医疗费首先由社保卡进行支付,不足部分由5个子女平均负担。

(苟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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