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竹县公安局成功侦办一起滥伐林木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
2022年10月,大竹县公安局接到县林业局案件移交线索,称大竹县观音镇高河村有人非法采伐杉树。接案后,县局森警大队联合观音派出所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开展调查。
经查,2022年7月,高河村宋某发现本村部分杉树因天气干旱枯死,为了减少经济损失,将枯死树木换成钱,宋某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手续的情况下组织人员在本村山林中对枯死木进行大面积砍伐,并以20元每株的价格售卖给他人,在砍伐过程中被林业局工作人员发现后报警。经鉴定,宋某总共砍伐了523株枯死杉树,蓄积达66.996立方米,涉案金额达1万余元。
据介绍,宋某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涉嫌滥伐林木罪,目前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森林是宝贵的自然资源。根据《森林法》的规定,除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外,凡是采伐林木,包括采伐“火烧枯死木”等因自然灾害毁损的林木,都必须申请林木采伐许可证,并按林木采伐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未申请林木采伐许可证而擅自采伐的,根据《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分别定性为盗伐或滥伐林木行为。广大市民朋友如需大量采伐林木,需先到林业主管部门办理相应手续方可采伐,切不可因图方便省事而触犯相应的法律法规。
(廖加富 杨冠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