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高质量推进财物统管改革工作,宣汉法院秉承“让财务保障更加科学合理,财务管理和资源配置更加优化”的原则,抓细抓实财物统管改革,为后续平稳上划财物、规范核算行为、保障改革期间审判执行工作顺利开展奠定基础。
坚持在市中院、市财政局、县委政法委的领导和指导下推动财物统一管理改革工作,确保改革有序有力推进;及时组织开展部门预算编制和管理政策培训7次,学习《四川省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四川省财政票据管理实施办法》《四川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政府采购流程》等规范性文件和市财政局各项规章制度15份,熟悉掌握财务统管改革工作政策,以及市、县财政管理要求差别,尽快适应市财政管理体制。
多次召开专题会议,严明财经制度和纪律规矩,防止出现国有资产流失、改革跑偏走样等问题;,及时制定我院财物统管工作推进方案,完善各项内控制度,准确统计内设机构、车辆、政府采购项目、非税收入等情况5次,规范录入财政预算一体化平台,按时按质完成基本信息和214名人员信息的上报工作;聘请第三方专业会计师事务所摸排清查院机关及人民法庭固定资产,为6月底前国有资产上划市级统管做好准备。
深入落实财政预算管理、资产债务管理等“七大任务”,坚持全面客观不漏项原则,认真测算2019年至2021年间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平均额度,广泛征询业务庭室工作需求,按时编制2022年预算草案,并报财政部门审核通过;积极主动向上级法院汇报,加强与市、县财政部门的沟通协调,帮助我院切实解决改革中的困难和问题。
(唐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