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开江县法院开展禁毒宣传系列活动

来源:开江县人民法院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6-27 06:40:12

在第38个国际禁毒日之际,达州市开江县法院为筑牢禁毒防线,守护无毒未来,充分发挥司法审判职能,以“健康人生 绿色无毒”为主题,开展了一系列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禁毒法治宣传活动。

image.png

6月16日,开江县法院前往永兴小学开展禁毒普法活动,干警以真实涉毒案例为切入点,结合精心制作的PPT课件,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同学们讲解毒品的种类、特征、危害及新型毒品的伪装形式,如“奶茶粉”“电子烟”等。同时通过播放禁毒宣传视频、开展知识问答和集体诵读法条等形式,让同学们更直观地认识毒品及其危害性。此次活动有效增强了青少年识毒、防毒、拒毒意识,为守护校园净土、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筑牢禁毒防线。

image.png

6月17日 ,宣传干警深入普安镇青堆子社区,通过悬挂禁毒宣传横幅、发放普法手册、面对面答疑等方式开展禁毒宣传活动。法官结合真实案例,向居民讲解毒品的特征及涉毒法律后果,特别提醒居民警惕新型毒品。

在场群众纷纷表示,通过这次活动,他们对毒品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今后将积极参与到禁毒宣传和防范工作中,为构建无毒社区奉献自己的力量。

image.png

6月24日,开江法院组织干警代表前往达州市禁毒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活动,通过沉浸式学习体验,筑牢干警禁毒思想防线。

踏入禁毒教育基地,干警们在讲解员的引导下,有序参观了禁毒历史长廊、仿真毒品模型展区、毒品危害展区、涉毒案例警示区及互动体验区等多个主题区域。一块块展板、一段段视频、一件件实物,生动直观地揭示了毒品给个人、家庭和社会带来的巨大危害,让干警们对毒品的隐蔽性和危害性有了更清醒的认识。此次禁毒警示教育活动,通过直观、深刻的教育方式,强化了法院干警的禁毒责任担当。

 image.png

6月25日,开江法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交通执法大队、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及出租车司机代表等20余人参与旁听了一起跨省贩卖毒品案。

公诉机关指控,2024年5月至9月,被告人顾某某多次在重庆市开州区及开江县大量购买含依托咪酯的电子烟弹,在开江县内贩卖。被告人吴某某明知他人贩卖毒品而提供运送等帮助。被告人黄某某系顾某某妻子,帮助顾某某或个人贩卖含依托咪酯的电子烟弹给他人。在庭审中,三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认罚,请求法庭能从轻处罚。本案将择期宣判。

本案中,被告人吴某某作为一名出租车司机,明知他人贩卖毒品而多次提供运送帮助,严重破坏社会治安,助长毒品犯罪。为强化警示教育作用,审判长在庭审中特别强调:“2023年,国家药监局、公安部、国家卫健委发布关于调整麻醉药品和精神区级品目录公告,10月1日起,正式将依托咪酯(在中国境内批准上市的含依托咪酯的药品制剂除外)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至此,属于刑法上的毒品管制物。吸食、持有、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都将受到法律制裁!”在庭审的最后,法官再次呼吁大家:一朝涉毒,终身悔恨。珍爱生命,远离毒品。

据介绍,开江法院将以此次禁毒月活动为契机,建立健全禁毒宣传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毒品犯罪。同时加大禁毒法治宣传力度,丰富宣传内容,深入推进禁毒宣传进社区、学校、企业、家庭等,切实提高群众的防毒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为建设无毒开江、平安开江贡献坚实的司法力量。


责任编辑:双优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8021130号-2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省法治文化研究会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