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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川区法院:商品诚信岂容“缩水” 电商平台缺斤短两要不得

来源:通川区人民法院 作者:王滔 发布时间:2025-05-22 09:04:17

当下“直播购物”逐渐成为主流消费方式,消费者虽能享受便捷服务,却也面临商品描述失真、缺斤少两等问题。如果遇到类似的情况,消费者应如何正确维权?

近日,达州市通川区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网络买卖合同纠纷案,以实际行动践行“抓前端、治未病”的司法理念,彰显了“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司法作风。

2025年5月的一天,王先生在家刷短视频,突然看到某主播介绍一款垃圾袋“5大卷390只”的促销广告,表示该垃圾袋是加厚免撕,并带有艾草香味,王先生果断以59.9元的价格下单,心想足够用一年。

三天后,快递如期而至,拆开包装的瞬间,王先生就对薄薄的垃圾袋数量产生怀疑。他仔细数了三遍:总共5卷,每卷62只,合计310只。“一点垃圾袋,还缺斤少两?”王先生决定要跟商家较个真。双方私下协商赔偿无果后,王先生将该网店诉至通川区法院,要求退货退款,并支付赔偿款500元。

法院认为,王先生与某网店通过网络平台达成的垃圾袋购买协议,系合法有效的网络买卖合同关系,某网店应当向王先生提供符合买卖合同约定的商品,但王先生实际收到的垃圾袋仅有310只,与某网店承诺的390只差异明显,某网店的销售行为构成欺诈,依法应承担赔偿责任。最终,经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某网店退还购物款,王先生不再退所购垃圾袋。

法官说法:“小商品缺斤少两,看似事小,却是在透支消费者的信任,破坏电商平台的信誉,还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挑战了法律的权威”。在网络购物中,消费者自以为买到优惠产品,实则掉入消费陷阱。法官提醒,消费者在网络平台购买商品时,应保留好商品详情、订单截图、聊天记录等证据,可先与商家协商,不成则向平台投诉,还可拨打12315向消协或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仍无法解决就可通过诉讼维权,让不法商家受到应有的惩处。

(王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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