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洪雅县检察院:高标准高质量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

来源:洪雅县人民检察院 作者:蒋恩雷 发布时间:2021-03-15 15:13:51

近日,洪雅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会上的讲话精神,全院干警参加会议。

图片18.png

会议指出,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是党中央统筹“两个大局”、动员全党全国满怀信心投身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决策,是对党员干部开展政治集训、提升政治能力的大课堂,是激励全体干部群众奋力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的强大动力。

会议强调,坚持学史明理,增强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政治自觉。

坚持学史增信,保持思想定力,筑牢信仰之基,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深刻认识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马克思主义为什么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什么好。

坚持学史崇德,弘扬优良传统,传承红色基因,赓续共产党人精神血脉,立大德、行大道、明大义。

坚持学史力行,担当奋斗,勇于斗争,克千难排万险,勇往直前,学习革命先烈的牺牲奉献精神,发扬“为民服务孺子牛、创新发展拓荒牛、艰苦奋斗老黄牛”的精神,把党的事业不断推向前进。

讨论中,大家纷纷表示,要深刻认识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行动统一上党史学习教育上来,高标准高质量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做到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蒋恩雷)


责任编辑:杨雪娇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法治宣传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8021130号-2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省法治文化研究会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