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南江法院:司法拍卖促执行,一招治好“拖延症”!

来源:南江县人民法院 作者:何锦秋 魏晓琼 发布时间:2023-08-23 18:08:14


近日,南江法院通过查封拍卖被执行人房产的有力措施,促使被执行人快速全额履行,成功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2022年11月,申请执行人李某某与被执行人安某某、李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的执行标的100万元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约定安某某每年以其名下位于长赤镇农贸街一楼房产的房租10万元支付给李某,2023年起每年6月30日前支付10万元,12月30日前支付20万元直至付清为止。但安某某至2023年7月仅履行5万元。申请执行人遂向南江法院申请恢复执行并申请处置案涉安某某名下房产。

案件受理后,为了及时兑现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尽量让房产实现市场价值,承办法官在依法查封被执行人安某某名下房产多次联系被执行人安某某未果,遂依法进入房产网络拍卖程序。见自己房屋即将被拍卖,安某某主动来到法院当天将95万余元义务款一次性全部转账给李某某。至此,该案顺利执结。

“司法拍卖”执行措施是人民法院在强制执行程序中,依法委托拍卖公司公开拍卖被执行人的财产,以清偿债务的一项有力措施。在今后的执行过程中,南江法院将继续加大财产处置力度,提高财产变现效率,穷尽执行措施,努力兑现人民群众的胜诉权益。


责任编辑:杨海燕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8021130号-2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省法治文化研究会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