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从源头化解行政争议,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近日,恩阳区法院行政庭法官刘波就如何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与巴中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进行了座谈。
刘波就当前行政争议化解面临着新的形势和挑战、相关法律法规对行政执法程序的更高要求、行政纠纷出现诉求多元化的趋势等方面进行了分析;与会同志针对巴中市近年来“生态环境类”案件特点积极发表意见,并对下一步如何实质性化解案件进行了探讨。
刘波指出,一要强化法治思维。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要提高行政执法的水平,首先要解决思想问题,强化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法治思维,强化权力制约思维,主动接受监督;强化权利保护思维,在行使行政权力时,要尊重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利;强化程序实体并重思维,克服结果至上、效率至上的思维。二要规范行权。行政机关要加大法治宣传力度,提升群众守法、执法能力;要严格执行程序法和实体法,公正处理,确保文书严肃公正。三要提高应诉能力。提升诉讼中举证的能力,切实落实行政诉讼法和中央、省、市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执法部门工作人员出庭应诉制度,满足老百姓“告官要见官”的愿望,提升依法行政的公信力。
巴中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纷纷表示本次座谈受益匪浅,下来后认真研究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增强执法人民依法行政意识,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质量,为依法治市作出贡献。
下一步,恩阳法院加强与各单位的沟通,加大调解指导力度,促进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