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刑满解矫人员晏某到三江司法所了解刑满释放人员社会临时救助相关政策。该员之前系巴州区三江司法所社区矫正对象,已年满59周岁,家庭贫困,有在读学生需要供养,在社区矫正期间严格遵守各项管理规定,服从监管教育,认真接受矫正。司法所工作人员告知晏某申请社会临时救助的条件和流程,帮助其打印申请样表并联系村委、镇政府核实晏某的基本情况。几日后,晏某感激地告诉司法所工作人员其已如愿申请到社会临时救助金,并在村委安排的公益岗位上就职。
司法所作为基层一线司法行政力量,不仅承担着社区矫正的监管教育工作,也有责任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硬监管+软帮教的有效结合,避免了风险人群重新犯罪,才能更好地维护一方社会的和谐稳定,更好发挥司法所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