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好“示范员”,引领良好风尚。倡导98名干部职工从日常点滴开始,拧紧水龙头,少开长明灯,做到人走灯灭;在办公区域醒目处张贴节能减排提示牌32个,及时关闭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用电设备;合理设置空调温度,减少空调使用时间和频次,人人争当节约用电用水的“示范员”。
当好“排查员”,切断风险根源。开展涉电安全隐患排查专项工作,进行隐患排查2次,重点排查办公场所是否存在用电安全隐患,安全通道是否畅通,消防安全器材是否完好等。共排查涉电安全隐患1条,更换损坏节能灯具6盏,从源头上管控风险消除隐患。
当好“监督员”,履行岗位职责。开展节能检查评比活动,设立“节能监督员”,进行实时监督检查3次,重点督查工作时间走廊照明、空调温度设置以及非工作时间人走电未断、会议系统未及时关闭等现象,进一步深化了节电节能的意识,坚决杜绝用电浪费行为。
当好“宣传员”,营造浓厚氛围。立足职能优势,各司法所开展法治宣传活动13场次,重点宣传节水节电、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动员全社会共同投身节能环保行动,营造人人节水节电的浓厚氛围,为建设“节约型”社会贡献司法行政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