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平昌县公安局在市公安局的大力支持下,快速破获一起特大团伙非法狩猎案,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7人,查获猎获物国家“三有”保护动物王锦蛇等457条362.5公斤(活体),鹌鹑鸟8箱413只(活体),扣押作案用小汽车2台,摩托车1辆,捕蛇笼、铁丝网、手钳、剪刀、橡胶手套等作案工具若干。
警民合作循线摸排。
2022年6月中旬,平昌县邱家派出所在飞龙村采集基础信息中,听到村民反映,一个外地人租住在飞龙村1社秦某家,他以养鸟为名租的房,但未见其正常经营活动,行踪十分可疑。派出所立即将飞龙村1社秦某家作为重点关注,经过一段时间的摸排,发现出租房内共有3人,每天早出晚归,都没有明确的职业,很有可能从事“非法”活动。6月23日零时许,邱家派出所民警在当地村干部的陪同下,对该出租房进行突击检查,查获藏匿于地下室和木筐内的活蛇10余袋,并抓获犯罪嫌疑人曾某天、曾某地、曾某标3人。凌晨4时许,邱家派出所将犯罪嫌疑人移交至县局森警大队,森警大队立即对三名犯罪嫌疑人进行突审,并连夜召开案情研判分析会,判定还有团伙成员并未到案。森警大队将情况上报后,局党委高度重视,要求森警、派出所同步上案,务必抓获其余犯罪嫌疑人。
所队联动主动出击
案侦民警发现出面租房的是被称作“肖娃子”的平昌本地人,决定将抓获“肖娃子”作为突破口。森警大队立即联合响滩派出所对“肖娃子”全线追踪,通过分析研判出“肖娃子”的生活居住活动轨迹,发现“肖娃子”原名肖某,居住在某社区。案侦民警担心曾某天、曾某地、曾某标3人被抓获后容易“打草惊蛇”,立即决定对肖某坤进行抓获。23日7时许,响滩派出所民警在响滩镇在街将刚从老家返回镇上的肖某抓获归案,并得知了曾某勇等3人仍在驾车流窜的活动情况。
市县协作合成作战
为尽快破案,市局森警支队听取案件情况汇报后,立即协调市局网安等警种联合开展案侦工作。23日9时,经过多方努力终于锁定了仍在流窜的曾某勇等3人车辆、人员的信息和实时活动轨迹。11时许,县局抽调森警大队、巡特警大队、响滩派出所等部门警力,在各镇主要路口设卡拦截,形成了缉捕犯罪嫌疑人的“天罗地网”。最终在大寨镇一举抓获曾某勇、曾某生、刘某安3人。15时许,案侦民警将犯罪嫌疑人藏匿于某社区深山中的猎获物21袋185公斤起获,后在肖某家中将用于猎捕的诱饵、铁丝网等作案工具扣押。
突击审讯水落石出
全部嫌疑人到案后,民警立即对其进行突击审讯,在大量证据面前7名犯罪嫌疑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经查,2019年,曾某天、曾某地、曾某标、曾某勇、曾某生5人,曾因“6.10”特大团伙非法狩猎案被平昌县人民法院判处了有期徒刑8个月至1年3个月不等刑期。2022年3月,曾某天等5人经商议后决定重操旧业,通过肖某租用了某社区和邱家镇飞龙村两处房屋,在出租房内制作诱捕活蛇的工具,并使用肖某的身份信息购置小汽车2台,摩托车1辆,作为作案的交通工具。作案前,6人分成两组,由曾某天、曾某地、曾某标在邱家镇,曾某勇、曾某生、肖某在响滩镇,非法狩猎野生蛇等野生动物,后期,刘某安加入非法狩猎活动。7人先后在响滩、邱家、大寨、白衣、金宝等七个乡镇的成片山林中,投放大量捕蛇笼,隔5至10天收取猎获物并补充诱饵及饲料。
目前,7名犯罪嫌疑人已被该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