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平昌县交管大队在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中不断探索和实践,大力推进交通管理精细化、执法办案规范化、执法监督多元化、队伍管理制度化的“四化管理模式”,实现了管理体制从规范制度到自觉执行制度的转变,从粗放型管理向精细化管理的转变,努力实现管理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推进交通管理精细化。坚持“淘汰不适应的,修改有问题的,补充不健全的,建立需要的”工作原则,建立修订完善了道路交通管理工作规章制度7项、科学渠化交通路口13处。大力推进智能化交通管理,着力推进人管、物管、技管三措并举,“一点一策”治理交通堵点,部门联动综合治理,全面提升交通管理水平。在工作成效上与经费挂钩,在勤务设置上细化岗位职责,在红绿灯配时上参照车流量,在车辆静态管理上根据路段和时段,在车辆动态管理上考量违法程度,确保管理质效。
推进执法办案规范化。建立和完善执法办案工作规范,制定了涉案财物管理、血液管理、案件材料、证据管理等工作规范,完善了接处警、交通事故处理、逃逸案件办理等执法办案工作流程,做到违法查纠、案件侦办、事故处理均依法依规进行。强化执法办案的过程控制和质量监管,建立和完善执法办案质量和效率的预警机制、评查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健全执法档案管理,提升了执法办案的质量和效率。强化执法行为的督查,利用案件质量评查、执法行为检查、作风纪律整顿等时机,采用自查、明查、暗访、巡查的形式,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执法行为规范落到实处。
推进执法监督多元化。不断强化执法者更应接受监督的意识,自觉接受人大、政协、政府机关等各公权力机构的监督,按照带头做、讲责任、敢担当、重落实的要求,为公安干警作表率。同时,以新闻媒体、“五进”活动、窗口服务、公开举报电话等形式,广泛接受新闻媒介、人民群众监督、举报和投诉,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切实解决群众合法诉求。在执法办案中,加大动态监管力度,按照办案流程和质量评查标准规范办案工作的各个环节,对反映执法办案人员执法不公、执法不廉、违法办案等问题的举报,坚持“零容忍”的态度,发现一起严肃处理一起,决不姑息迁就。
推进队伍管理制度化。坚持队伍思想、纪律、作风教育制度,建立勤政廉政诫勉工作制度、党风廉政谈话制度,发现苗头和不良倾向早打招呼早提醒,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筑牢民辅警的思想、道德、纪律防线,增强自身的“免疫力”。针对新时期交通管理各项工作任务繁重、群众对道路交通安全更高期待的实际,完善了《行政管理制度》和《民(辅)警绩效考核办法》,让民辅警保持昂扬的精神状态,提高公正廉洁执法的水平,从源头上预防和杜绝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着力打造一支纪律严明、作风过硬的公安交警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