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了解社区矫正对象是否符合社区矫正解矫规定,切实预防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平昌县土垭司法所采取“四到位”扎实做好社区矫正对象期满解矫工作。
教育到位。在社区矫正对象矫正期满前一个月内有针对性地进行解矫教育,并通过与社区矫正对象谈话,了解其最近思想情况以及解矫后的打算,结合法治和道德教育,劝其遵纪守法,放下包袱重新开始。
评估到位。要求社区矫正对象在期满三十日前做出个人总结。土垭司法所根据社区矫正对象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的表现、考核结果、奖惩事项等情况,对其矫正效果进行综合评估,如实填写社区矫正期满鉴定表,作出书面鉴定。
走访到位。在社区矫正期满前一个月,通过走访社区矫正对象亲属及其村社干部,了解其在矫正期间表现,是否积极配合社区工作,家庭邻里关系是否和谐,全面掌握了解其心理和行为是否得到有效矫正。
衔接到位。矫正对象解矫后,及时将其纳入安置帮教范围,建立个人档案,成立帮教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帮教措施,尽力为其解决生活、工作中遇到的困难,确保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衔接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