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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检察:秣马厉兵 做“实”做“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

来源:巴中市人民检察院 作者:张鹏程 张琪 唐春燕 发布时间:2021-06-04 17:4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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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日至3日,为弥补民事行政检察“短板”“弱项”,进一步加强民事行政检察队伍建设,巴中市检察院以备战全省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业务竞赛为契机利用“培训+研讨+会商”方式,组织开展全市民事行政检察业务培训班暨工作推进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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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培训紧贴实战

业务培训会上,四川省检察院第六检察部检察官胡颖、第七检察部检察官易甸深入分析了当前民事行政检察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机遇,结合自身的办案经验,从监督理念、办案实务、矛盾化解、案例撰写、审查汇报等方面,为全市民事行政检察干警奉上了一堂干货满满的实训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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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颖检察官从省检察院抗诉成功的一起执行异议之诉案件引出“更新监督理念”这一授课主题,围绕调查核实手段运用、法定性与必要性相结合的抗诉标准把握,引导参训人员进一步树立精准监督的理念;结合再审检察建议备案审查工作,引导参训人员进一步强化同级监督的理念;以省院成功和解的一起案例为切入点,阐释了矛盾化解的重要性,引导参训人员进一步强化定纷止争意识;同时强调要加强与法院的沟通,提升监督精准度和监督意见的采纳率。

易甸检察官从监督对象、监督依据、审查方法、注意事项等四个方面,明确了行政诉讼监督的重点;结合高检院的指导性案例,提出了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应当聚焦的三个关键环节,以及“二次申请”、“裁执分离”等突出问题;以深化“两个认识”、履行“三项职能”、突出“四个重点”为题,为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提供了工作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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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研讨强化指导

案例研讨会上,市县两级院民事行政检察干警通过分组讨论的方式,对一起确认合同效力纠纷案件进行了审查和汇报。市院第四检察部主任袁媛从事实认定、证据把握、焦点归纳、分析论证、语言表达等方面对各组汇报情况分别进行了点评,并结合办案实务和业务竞赛,用“变”、“通”、“精”三个字对全体参训人员提出了要求:“变”即监督理念、办案思维和监督方式的转变;“通”即加强与法院等相关部门的沟通,落实穿透式监督理念,实现监督法院公正司法与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相贯通;“精”即在监督点位的把握上、监督依据的运用上、释法说理的深度上、文书制作的质量上,要充分体现精准、精细、精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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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谈会商提振信心

6月3日下午的工作推进会上,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杨黎明对全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以“实效”为目标,认真总结回顾上半年工作,找准短板差距,确保圆满完成目标任务。二是以“实训”为契机,进一步突出两级院工作重点,着力提升监督质效。三是以“实战”为突破,将教育整顿与常规工作相结合,建立健全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机制。

 

 


 

 


责任编辑:杨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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