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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兴区市场监管局整治农村集贸市场 营造安全消费环境

来源:内江市东兴区市场监管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1-19 13:48:29

内江市东兴区市场监管局将“春雷行动2021”及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紧密结合,大力整治农村市场监管领域社会乱象,把农村集贸市场整治工作作为守护农村居民放心消费、健康安全的一项主要任务,全力推进并深入细致开展。 

一、针对食品流通领域,以食用农产品、方便食品、酒水饮料为重点品类,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和销售过期变质食品违法行为的检查力度,严防来源不明的食品进入市场

二、针对生鲜肉类制品经营业户,重点查看肉类的“两证两章”及购进销售票据,严防私屠滥宰生鲜肉流入市场

三、围绕服装鞋帽、日化用品等重点商品,检查其来源是否合法、标识是否齐全、质量是否合格、经营行为是否规范、售后服务义务是否得到切实履行。同时,对市场内经营摊贩进行走访调查,坚决整治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倚门出摊行为。 

郭北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在郭北镇进士村1组某废弃农家乐检查时,发现120余名老年群众聚居在一起参加童某组织的床上用品会销活动。会销现场,童某等人利用宣传视频播放所销售的床上用品具有提高免疫力以及治理疾病的功能。

当日,郭北市场监管所责令其立即停止了违法宣传活动并进行了立案调查。经查,2020129日至20201211日,当事人童某伙同汤某、李某临时借用郭北镇某农家乐作为会销活动场地,以赠送鸡蛋、面条、脸盆等礼品的方式吸引周围群众(以老年人为主)前来参加会销活动,采用现场投影仪播放视频的方式向现场群众进行宣传,宣传所售花香被、羽绒被、蚕丝被等床上用品是用薰衣草提取物制成的,有芳香、安神功效,帮助睡眠,提高免疫力,可以治疗疾病。截至案发当日,无群众购买当事人销售的床上用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童某、汤某等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之规定,依据《广告法》第五十八条规定,东兴区市场监管局其立即停止违法广告宣传活动,消除影响,并处以4816元罚款。

截至目前,该局共出动执法人员55人次,检查农村集贸市场9,整治倚门出摊、农家乐等市场乱象11家次,发放冷链食品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单等宣传资料130余份。该局下一步将继续抓好农村消费环境的优化及农村市场秩序治理,切实保护好农村人民群众合法利益。 

 


责任编辑:梦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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