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雨城区人民检察院多措并举深入推进 “检爱同行·护未成长”专项工作

来源:雨城区人民检察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6-20 10:59:13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教育从娃娃抓起”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履行检察机关普法责任,加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和司法保护,切实提高广大青少年的自觉守法和自我保护意识,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及权益被侵害情况,雨城区院依托“双引擎”制度优势,与民政部门联合,多措并举开展“检爱同行,护未成长”专项活动,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以法治宣传为载体,提升社会护未意识

雨城区院与区民政局成立雨城区未成年人保护联合办公室(简称“双引擎”办公室)以来,积极引领未成年人法治意识,与教育、妇联、团委、关工委等联合扩充“未雨情法治教育宣讲团”力量,目前宣讲团成员已达18人,其中具有教育经历的9人,市级青年讲师团成员2人,取得三级心理咨询师1人、家庭教育指导师2 人,获得全国、省级优秀校外辅导员2人。宣讲团充分利用“检爱同行,护未成长”专项活动契机,在全区内开展“防治校园欺凌,护航未成年人成长”“环境保护+家庭教育+家庭防范,共护未成年人未来”等主题法治巡讲15场次,通过网络开展监护责任落实、家庭暴力防范和性侵犯罪预防法治讲座2集,用生动的案例精彩的讲解提升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实现教育一个未成年人、受益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在雨城区婚姻登记处开展婚前家庭教育指导活动,开展婚前集中家庭教育培训5场次,现场接受咨询辅导289人,发放家庭教育宣传资料300份,对步入婚姻殿堂的新人宣传法律知识、弘扬好家风家训,帮助新人树立正确的婚姻家庭观,增强对婚姻家庭的责任感,有效缓解家庭育儿焦虑。

以体系建设为重点,夯实各级护未阵地

“检爱同行,护未成长”专项活动期间,雨城区院将专项工作与区未保小组工作深度融合,深度参与全省未成年人保护阵地建设工程,与民政、团委、妇联等28个部门构建“三级”未成年保护网络体系——一级未成年人保护中心,二级13个镇街工作站,三级122个村社联络点,形成“同舟共济”合力。“三级”未成年保护网络体系,明确了各级工作定位、协助方式,做到基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有人问、有人抓、有人管”。今年以来,“三级”未成年保护网络体系,成功将“把爱带回家——送法到家”“雨童计划”“春蕾计划”“春风行动”等活动平台从传统镇街一级下沉至村社一级,关爱帮扶3000余人,家庭教育指导48次,同比效率大幅替身,有效增进了未保工作的纵深和覆盖面,凸显了三级保护的横纵向布局优势。

以检察监督为原点,完善整体护未效果

雨城区院始终以司法监督为原点,稳健推进“检爱同行,护未成长”专项工作,在监护干预方面,联合民政、教育、司法、团委、妇联、关工委会签《雨城区进一步做好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意见》,成立全国首个家庭教育指导联合体。实现从城区到乡村、从父母婚前到子女成年前、从一般未成年人到罪错未成年人的家庭教育指导全覆盖;在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体系建设方面,联合公安、法院、司法、教育建立雨城区罪错未成年人数据库,对未成年人罪错行为分门别类的进行梳理,整合为福利类措施、教育矫治类措施、刑事类措施三类;在侵害未成年人强制报告方面,联合公安机关建立了雅安市首个线上强制报告平台,针对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线索,设置了精细化举报流程,负有强制报告责任的主体以及发现侵害情形的其他社会公众均可以通过手机微信扫码的方式进行报告,采取文字、图片、视频、语音等方式上传提交,有利于公安机关与检察机关第一时间发现违法犯罪线索、保留证据,有效预防和惩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

专项工作开展以来,雨城区院运用法治手段融合社会力量,探索政府保护与司法保护良好合作模式,有力促推检察司法保护主动融入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进一步推进了“1+5>6=实”未成年人综合保护态势,提升了未成年人综合保护的质效。

 


责任编辑:杨雪娇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法治宣传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8021130号-2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省法治文化研究会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