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战“疫”先锋|带着爸爸的嘱托,她勇敢向前

来源:宝兴法院 作者:杨昕 发布时间:2020-02-10 09:11:04

   “你好,李书记,请问你是在村委会还是在疫情防控卡点上,我们过来为卡点上的村干部送一些应急物资,需要接收一下”。正在与大沟村书记通电话的是宝兴法院政治部主任李春蓉。2月5日下午,她了解到法院联系村大沟村的疫情防控卡点上村组干部物资保障紧缺,经领导同意后,2月6日早上,她带着方便米饭、矿泉水等物资赶往大沟村,为疫情防控一线人员送上暖暖的心意。这已经是她自大年初二回到工作岗位上连续上班的第12天了。

工作制作文件.jpg

工作制作文件  

   她是一名家住广安的外地干警,每年只有春节才能回到家中和父母团聚。年前,只身一人在外务工的父亲遭遇意外,导致左腿严重骨折。身为女儿,却因年底工作繁忙,无法照顾父亲,虽然父亲常说:“工作要紧,你先忙你的…….”,但短短的两句话,却让她内心满负愧疚和自责。

   直到大年三十前两天处理完手上紧急工作后,她和丈夫才带着年幼的孩子回到老家,见到被家中亲戚护送回家的父亲。但是还未来得及好好陪伴父亲,疫情却越来越严重了。大年初一晚上,她和父亲正在闲聊,手机上的一条信息让她沉默了。她接到单位主要领导发来的信息:“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取消春节休假,1月26日到岗上班,请速通知全院干警”。

   此刻,身旁的父亲也看到这条信息,他说:“你是党员,要服从安排,我已经回家了,有你母亲的照顾,你就放心回去吧”。她明白正是因为父亲爱她,才会帮她做出了选择,不让她在亲情与工作之间为难。她立即在单位微信群里发出通知,请干警按照要求返岗,自己也连夜收拾好行装。26日早上六点,她叫醒了睡梦中3岁的孩子,一路几乎没有停歇,经过近7个小时的车程回到了宝兴,此刻已经是中午。

贴公告.jpg

   把孩子交给亲人后,她立刻回到工作岗位,一头扎进了工作。连日来,她制订了单位关于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工作方案,起草并印制《关于依法打击妨害疫情防控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作为支委,她牵头成立疫情防控党员突击队,带领大家到各乡镇防控卡点、民居聚居点开展疫情防控涉法知识宣传,张贴通告。同时,她也将干警的安全放在第一位,回到工作岗位后,迅速对全院干警返岗、是否接触武汉人员、身体健康等情况进行摸排,没有及时在群里回复的,她便一一打电话核实和叮嘱,直到所有人员情况都掌握了,她才放下心来做协调购置口罩、院机关和法庭消毒、错峰上班人员工作安排以及疫情防控宣传报道工作等其他工作。期间,大量细致、紧急的工作,她义无反顾,从无怨言。2月1日晚上9点,大街上人员屈指可数,确有一个小小的身影引人瞩目,她停留在一家药店的门口,这是她最后的希望。她正在四处找预防疫情中药,可是接连找了好多家药店,都说配方的药材已经不齐全了。在这里,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虽然找到的药材仅能维持全院干警3天,但却难以掩饰她心中的欢喜,因为她知道,这不是普通的药剂,这是保障全院干警身体健康的屏障。

为一线干警送口罩.jpg

为一线干警送口罩

   大沟村是法院的联系村,全村共265户1032人也无时不刻牵挂她的心。作为一名脱贫攻坚干部,她把大沟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疫情发生后,数次到大沟村了解返乡人员情况,查看人员登记台账,时刻关注每一个人员的身体健康情况,利用处理完机关事务工作的闲隙,到村防疫卡点上了解防控工作,关心值班村组干部生活。针对她的帮扶对象,她更是第一时间询问情况,提醒他们注意加强自身防疫。

   “在单位上我心里踏实”,一位办公室同事问她:“春蓉姐,不是错峰上班吗,你怎么天天在办公室呀”,面对这样的疑问,她不假思索,一口回答道。为了防止人员聚集,县委防疫指挥部对全县干部作出错峰上班的安排,院里也要求各庭室错峰上班,可是只有她的身影每天准点出现现在办公室,有的同事开玩笑说“你这是不遵守安排呢”,其实大家都知道,她只是不放心,疫情期间的上传下达、信息收集、宣传报道、物资保障,方方面面,事无巨细,她都要细心思考着。

   “我能行,我请战”,虽然她没有豪言壮语,却用实际行动在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中默默付出、默默坚守,那一帧帧娇小的背影充满了守护的力量。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这是当前所有人的心声和共识。我们每一个人都义无反顾、义不容辞。我们坚信,有这样一群人挺身而出、众志成城,疫情一定会消退,这个春天依旧春暖花开。(杨昕)

 

                            


责任编辑:李月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法治宣传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8021130号-2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省法治文化研究会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