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家门口”啃下“硬骨头” 三十件陈年劳资积案终化解

来源:芦山县人民法院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7-31 15:07:37

一份跨越近二十年的期盼,牵动着数十名劳动者的心。三十余件劳动争议系列案件,时间久远、证据缺失、矛盾尖锐,加上被执行人历经两次强震、债台高筑、财产尽拍仍无力清偿,调解一度陷入绝境。面对这块难啃的“硬骨头”,芦山法院没有退缩,而是将“诉服”小站台前移至村委家门口,汇聚多元力量,上演了一场攻坚克难的“破冰行动”。

岁月尘封,证据缺失诉求难定

image.png

案件刚一接手,法官便感受到沉甸甸的压力。这批案件时间跨度长达近20年,部分当事人早已失联,关键原始凭证更是难以寻觅。更棘手的是,用人单位——当地一家电站,在经历了“5.12”、“4.20”两次强震后,电站垮塌,经营彻底中断,深陷债务泥潭多年。其财产早已被司法拍卖,所得款项远不足以清偿众多债务。劳动者权益仿佛悬在空中的楼阁,案件陷入第一层“死结”。

分歧巨大,互信缺失调解难行

深入沟通后,第二重困境浮出水面。巨大的时间成本和现实损失,让劳资双方情绪对立,互信基础荡然无存。劳动者诉求强烈,而资方则因确无履行能力,面对高额诉求有心无力。双方立场南辕北辙,调解空间被极度压缩,任何沟通都极易演变为争执,案件陷入第二层“冰封”状态。

程序障碍,仲裁前置推进遇阻

要进入诉讼或调解程序,依法需先完成劳动仲裁前置。然而,对于这些陈年旧案,部分劳动者不清楚程序,更难以自行准备符合要求的仲裁申请材料(如规范的“诉状”)。程序上的门槛,成为横亘在实质解纷面前的第三道“壁垒”,若无法有效指导,案件将止步不前。

破局

小站台汇聚大力量

家门口服务暖人心

image.png

面对重重困境,芦山法院果断调整策略,将司法服务阵地前移,在太平镇胜利村村委会设立临时诉讼服务站,打出一套“多元联动+精准服务”的组合拳:

“两状”示范,打通程序关隘

法官和仲裁员现场坐镇,指导当事人按“两状示范文本”模板规范填写“诉状”和仲裁申请,胜利村村委会化身“便民服务站”,免费提供材料打印,协助出具所需证明,一举扫清程序障碍。

多方联动,凝聚解纷合力

法院主动与县劳动仲裁院建立联动机制,法官、仲裁员、调解员、村干部组成专业团队,形成政府、仲裁、法院“一条龙”服务链。力量下沉至矛盾发生地,让群众少跑腿。

倾听释法,融化对立坚冰

团队深入一线,顶高温、耐酷暑,面对面倾听每一方诉求。立案诉服团队逐案梳理脉络,预判风险;法官耐心进行法律释明,引导双方换位思考。8小时不间断的沟通,法理情交融,逐步消融了累积多年的隔阂与怨气。

互谅互让,终达实质化解

在多方不懈努力和细致工作下,僵局被打破。双方开始理性看待历史遗留问题和现实困境,最终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就所有30余件案件达成一致解决方案,实现了全部实质性化解。

尘埃落定, 多元解纷的生动实践

至此,这批横亘近二十年、涉及数十名劳动者权益的陈年劳资积案,在芦山法院依托“家门口”诉服小站台,汇聚多元大力量的创新实践下,画上了圆满句号。这不仅有效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避免了矛盾激化和诉讼资源浪费,更是一次司法为民、能动司法的深刻诠释:

“小站台”释放“大效能”

将诉讼服务延伸至最基层的村委会,打通了司法为民的“最后一公里”,让群众真切感受到司法便利与温度。

“多元力”破解“陈年结”

联动仲裁、依靠基层组织、整合专业力量,充分展现了多元解纷机制在攻克复杂疑难案件中的强大生命力。

“实质解”守护“公平义”

不满足于程序空转,而是追求案结事了、实质化解,真正将“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落到了实处。

“能动性”提升“满意度”

法官主动靠前服务,积极协调沟通,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专业智慧,赢得了群众的信任与满意。

芦山法院此次成功实践,为化解涉众型、历史遗留型矛盾纠纷提供了可复制的“芦山样本”。下一步,该院将持续深化多元解纷改革,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发力,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为营造稳定、公正、和谐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更强司法力量。


责任编辑:杨睿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8021130号-2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省法治文化研究会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