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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城区检察院:检察履职——护航“森”生不息

来源:雨城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4-25 15:15:49

雅安市雨城区,群山苍翠、森林茂密,森林覆盖率达75%,素有天然氧吧和“天府之肺”的美誉。雨城区人民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科学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助力雅安森林“四库”建设,以检察之力夯实生态安全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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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重拳撑腰

筑起守护森林检察屏障

立足检察职能,保持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犯罪高压态势。近年来,雨城区检察院共受理盗伐林木、滥伐林木类案件10件,依法提起公诉4件。有力有效开展法律监督,共监督应当立案而不立案4件,其中1件立案监督案件已经法院判决有罪。充分发挥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类刑事案件一体化办理工作优势,生态检察工作团队优先办理,优化流程快速处理,联合公安机关、林业部门现场查看提前介入、引导取证,确保案件高质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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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治声援

公益诉讼助推补植复绿

盗伐、滥伐林木行为不仅触犯法律,还严重破坏生态系统健康和生态功能稳定。雨城区检察院积极探寻司法修复最优路径,共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件,切实担起公共利益代表的神圣职责。如办理王某滥伐林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中,检察机关提出被告人王某补栽补种山桐树苗3259株,并保证存活率不低于85%,或承担植被恢复费用28348元以及被告人王某在市内新闻上公开道歉的诉讼请求,得到法院支持。同时定期对本案补种情况进行“回头看”,走实生态修复“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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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聚力赋能

行刑联动打造生态文明阵地

不起诉不等于不处罚,雨城区检察院充分利用行刑反向衔接机制消除案件追责盲区。对犯罪情节轻微案件,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具有自首、认罪认罚、积极补种补栽等情节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后,向行政部门移送盗伐、滥伐林木行政案件线索3件。如办理罗某某、李某某等3人滥伐林木案件中,考虑犯罪嫌疑人砍伐自家林木、且具有自首等情节,检察机关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同时建议林业主管部门对三人予以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杨雪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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