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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司法局普宁司法所 “五个着力”创建“枫桥式”司法所

来源:仁寿县司法局 作者:税波 发布时间:2021-11-15 16:2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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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司法所规范化水平,切实履行司法行政职能,仁寿县司法局普宁司法所坚持内外兼修、五措并举,着力打造“枫桥式司法所”,助力基层依法治理体系和基层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该所于2019年12月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后新建立,面积约150平方米,设置办公室、法律援助室、社区矫正室、远程视频会见室、人民调解室、会议培训室(与街道办共用)等6个功能室,在便民中心设置公共法律服务窗口;现有司法专编工作人员2人,专职社区矫正社工1人, 专职人民调解员2人;辖区有调委会16个,人民调解员153人。

一是着力打造“枫桥式”党建引领。严格执行“党建引领司法所建设、党建引领队伍建设”,现有2名党员组织关系转入县局机关党委统一管理,规范参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等,通过戴党徽、亮身份、明责任,进一步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全面实行“一岗双责”,落实非党员列席党组织活动机制,做到政治建设和业务建设两手抓、两手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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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着力打造“枫桥式”法律服务。按照“覆盖全域、功能完备、便捷高效、普惠百姓”的要求,完成了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和13个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建设,落实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定期到村开展法律咨询、法治宣传等服务。截止目前,接受法律咨询服务共计200余人次;协同法律顾问审核、修改街道和社区各类协议共100余份;普查与体检在建工地施工单位17家,农民工劳动合同2498份;参与行政诉讼146件(其中一审91件,二审55件,胜诉146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52万元。以“法律七进”为抓手坚持开展法治宣传,发放《民法典》、《社区矫正法》、疫情防控等宣传资料10万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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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着力打造“枫桥式”人民调解。完善“访调对接”“公调对接”“诉调对接”长效机制,化解矛盾纠纷和信访案件。今年开展人民调解培训1次,培训调解员100余人次。2020年至今,成功调解各类矛盾纠纷398件。2020年9月指导成立的“老胡个人调解工作室”成功调解各类矛盾纠纷40余起,加固了人民调解在化解矛盾、维护和谐中的“第一道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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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着力打造“枫桥式”社区矫正。整合社区干部、网格员、专职矫正社工和社会力量搭建一支“枫桥式”社区矫正帮教队伍。坚持“三谈心”工作法,开展心换心教育、阳光式监管、社会化帮教、“枫桥式”社区矫正。截至目前,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59人,解除33人,现在矫26人,开展集中教育30余次,谈话教育100余人次,心理测评、辅导50人次,组织社区服务500余人次,没有出现1例漏管失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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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是着力打造“枫桥式”安置帮教。坚持衔接登记制度,定专项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协调相关部门落实帮扶政策措施,帮助刑满释放人员解决生活困难,顺利回归社会。目前,辖区现有在册刑满释放人员125人,对有困难的人员均采用在社区提出申请,通过民政救济的方式给予了帮扶。

 (税波)


责任编辑:杨雪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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