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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竹司法局“124工作法”绘就战“疫”同心圆

来源:大竹司法局 作者:陈冬霞 发布时间:2020-02-28 10:52:10

    生命重于泰山,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市、县有关决策部署,达州市大竹县司法局充分发挥党组的“战斗堡垒”作用,引领全系统干部职工坚守“司法为民”的初心使命,用忠诚、担当和奉献绘就了战“疫”同心圆,为全县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法律服务和坚实法治保障。 

 

“一网”强防控

    全系统坚决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大竹司法局党组第一时间吹响集结号令,及时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和局长为组长的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传达中央、省市县疫情防控工作会议和部署安排,研究部署疫情防控工作,印发《大竹县司法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方案》,成立综合协调、合法性审查、重大行政处罚案件指导、重大行政复议案件指导、重大纠纷调处指导、社区矫正、法律服务应急、宣传动员等8个专项工作组,形成“1+8”的疫情防控网,明确了全系统干部职工的职责分工。

    疫情发生以来,严格执行和落实领导带班、人员24小时值班、信息报送、请示报告等各项工作制度,全面排查全局干部职工及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司法鉴定所等单位工作人员及家属的湖北及重点疫区旅居或人员接触史,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全覆盖摸排并对其开展疫情防控教育,同时协助县委、县政府排查涉疫高危人员649例。目前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无发生疫情报告。

 

“两查”严监管

    加大对疫情防控工作中的违规违纪问题督查力度。该局出台《关于严明司法行政系统疫情防控期间纪律要求的通知》和《督导基层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组建七个督导组,由班子成员带队采取明察暗访的方式,对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基层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开展全覆盖督导,重点督查、暗访、指导各单位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局党组疫情防控工作安排和要求。

    根据局党组安排,由综合派驻纪检组和局机关纪委牵头开展纪律作风专项督查。对失职渎职或造成严重影响、重大损失的,一律依规依纪依法从严追究、顶格处理,以最严明的纪律推动各项责任落实到位,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最坚强、最有力的纪律保障。疫情防控工作开展至今,督查组深入基层一线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督促检查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基层司法所、法律服务所30余个。

 

“四抓”重实效

    抓“实”涉疫法律宣传。大竹司法局与县委依法治县办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专项法治宣传的通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形成各方参与、协调联动的宣传格局。

    创新宣传方式,充分利用村村通法治宣传“大喇叭”和农村巡回法治宣传队摩托普法宣传员手中“小喇叭”,在各辖区内全覆盖、无盲区巡回播放我局录制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传染病防治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当前防控工作有关法律知识二十三问》《严惩疫情期间9类36种犯罪行为》《关于依法处置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违法违规行为的通告》等法律知识及典型案例音频1000余小时,编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疫情防控法律知识宣传手册》3000本,张贴疫情防控告知书、倡议书以及各类公告6500余份,通过微博、微信、网页端等新媒体发布防疫信息100余条,全面提高广大群众疫情防控意识,引导全社会坚定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信心。

    抓“严”合法性审查。对涉及疫情相关的政策措施、签订政府合同等开展合法性审查,审查了《大竹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明确实施临时交通管控通告相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等文件2件,研究《中共大竹县委政法委员会 大竹县人民法院 大竹县人民检察院 大竹县公安局 大竹县司法局关于依法处置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违法违规行为的通告》3次,对《香港振邦电子(达州)大竹口罩生产项目投资协议书及补充协议书》等政府合同进行了审查,积极参加县政府领导召集关于疫情防控物资采购相关规定及应对措施研究,保障应急采购物资的合法性,防控政府资金、财产损失,为依法推进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抓“好”涉疫纠纷调解。紧密对接公安、卫健等部门,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专项活动,广泛发动司法所、各级调解组织、“一村一法律顾问” 投身村居、社区等疫情防控工作一线,凭借熟民情、善“攻心”、懂法规的优势,重点排查因涉疫医疗纠纷、道路、小区设卡管控、疑似病例留置隔离、企业复工复产等引发的矛盾纠纷,防范因疫情导致的社会群体性事件。

    疫情防控期间,全县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56件,其中涉疫情纠纷4件,有力的维护了社会稳定。

    抓“细”线上业务办理。为防止因人员聚集而发生交叉感染风险,我局在全县各媒体和政府官网发布《大竹县司法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业务办理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布法援、公证、社区矫正、行政复议业务办理及法律服务机构电话,群众可通过电话、微信、网站等线上方式为群众办理涉法相关事务。确需当面办理的业务实行预约制办理,合理安排窗口业务办理人数,分时分段接待办事群众。

    截止目前,办理群众网上申请行政复议1件,预约办理公证、法律援助等业务60余件。(陈冬霞)


责任编辑:唐方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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