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打造“公调对接”升级版 实现“民调进所”全覆盖

来源:泸州市司法局 作者:皮 宁 发布时间:2021-10-23 03:53:25

今年以来,泸州市司法局主动加强与公安部门沟通协调,强力推进人民调解员入驻公安派出所“公调对接”机制落实,助力“全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创建。截止9月底,全市88个公安派出所实现了人民调解组织进驻全覆盖,每个驻所人民调解组织配备1名以上专职人民调解员,警民联调联处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全面构建。

坚持高点推动 积极搭建“对接”平台

市司法局会同市公安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公调对接”工作的指导意见》,对“公调对接”的阵地建设、人员配备、受理范围、对接程序、相关保障等进行了细化明确,为各区(县)依法有序推动“公调对接”机制落实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撑。

坚持制度规范 着力夯实“对接”基础

严格按照《全国人民调解工作规范》推进驻所人民调解组织的规范化建设,配强调解人员、建好调解阵地、规范工作运行,实现调解组织、人员、报酬、场所、制度“五落实”,调解工作标牌、名称、印章、标识、程序、文书“六统一”,驻所人民调解工作的专业化、规范化水平持续提升。

1634932627(1).png


坚持创新实践 持续完善“对接”机制

坚持在实践中持续加强“公调对接”衔接机制建设,初步构建了纠纷案件移交、受理、登记、调解、通报、回访、培训学习、引导诉讼等工作制度,对“公调对接”的专用文书、函件进行统一规范。坚持在实践中创新发展“公调对接”机制,探索构建多元主体参与、多元化解手段衔接联动的矛盾纠纷调处机制。

泸县探索试行“公调诉”矛盾纠纷一站式受理调处新模式,矛盾纠纷经驻所人民调解员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依托“公调诉e网通”平台直接连线法院实现网上司法确认,为矛盾纠纷的高效、快捷、有效化解提供了升级路径。部分与派出所联建的司法所在“公调对接”中引入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调处机制,提供法律咨询、现场释法说理,有效提升了矛盾纠纷调处的成功率。‍

1634932655(1).png

据统计,2021年1至3季度,全市通过“公调对接”机制共受理各类矛盾纠纷1213件,调解成功率98.97%。“公调对接”机制的全面建立,进一步丰富完善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有效释放了公安警力,提升了矛盾纠纷的调解成功率,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人民调解制度在酒城大地焕发出新的蓬勃生机。


责任编辑:杨雪娇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法治宣传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8021130号-2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省法治文化研究会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