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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市中区司法局春节前召开社区矫正对象集中教育学习大会

来源:乐山市市中区司法局 作者:高永禄 发布时间:2020-01-20 13:35:06

  为深入开展春节前安全排查、教育工作,切实维护春节和即将召开的全国、省两会期间全区的和谐稳定,加强社区矫正对象春节期间安全意识和服管意识,2020年1月20日上午,乐山市市中区司法局春节前召开了城区社区矫正对象集中教育学习大会。区司法局副局长陈佳、区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局局长罗红戟出席会议。大会由区司法局社区矫正执法大队大队长胡霞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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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集中教育大会现场)

  会议通报了2019年全区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陈佳向社区矫正对象提了三点要求:一要端正矫正态度,引以为戒。牢记自己的特殊身份,强化服刑意识,要从内心深处反省因本人所犯的罪给社会和他人所造成的危害。二要加强学习。要把刑期当学期,努力学习国家政策、法律、制度、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改造自己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不断提高自身学法意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三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社区矫正有关规定,积极参与到社区建设、“双创”等社会活动中,服从社区矫正机构的监督、管理和教育。区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局罗红戟局长用真实案例对参会的社区矫正对象进行警示教育。他指出,社区矫正工作是国家赋予司法行政机关的一项刑罚执行职能,社区矫正对象一定要严格遵守管理规定,从思想根源上积极改造,珍惜党和国家给予的考验期的机会。同时,要求矫正对象尊重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检察机关也会对刑罚执行过程进行依法监督,保障矫正对象的合法权益。

  乐山监狱监督管理科科长徐杨就春节期间的注意事项提出具体要求:所有社区矫正对象要服从司法所的日常管理,严格遵守报到、请假、社区服务、教育学习等制度。严禁聚众闹事和参与群体性事件,严禁饮酒驾车和酒后寻衅滋事,严禁参加赌博活动。

  通过此次城区社区矫正对象集中教育学习大会,将人文关怀与教育矫治、法律学习相结合,增强了社区矫正对象的服刑意识和法律意识,为预防重新违法犯罪,维护春节期间的稳定和谐,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


责任编辑:李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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