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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茧成蝶】矫心正行向未来

——泸州市纳溪区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五周年主题宣传教育
来源:纳溪区司法局陈倩 作者:黄丹 发布时间:2025-07-10 17:31:11

为深入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五周年主题宣传,扎实开展“三新”教育,切实提升社区矫正工作质效,近日,纳溪区司法局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五周年主题宣传暨二中队集中教育。纳溪区社区矫正执法二中队辖区白节、丰乐、龙车全体社区矫正对象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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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植法律原文,筑牢矫正根基

活动伊始,龙车司法所工作人员逐条领学《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开展行为规范和监管规定教育。通过对法律条文的深度解读,帮助社区矫正对象准确把握社区矫正的法律边界和行为准则,强化其法治意识和规则意识。

为增强教育的直观性与警示性,工作人员结合典型案例进行剖析。社区矫正对象赵某因对监管规定认识不足,擅自离开规定区域,受到相应处罚。工作人员指出:“每一项监督管理规定都是对矫正对象的保护与引导,只有明确权利义务,严守法律底线,才能顺利完成矫正”。

抓实警示教育,敲响守法警钟

随后,丰乐司法所工作人员组织开展专题警示教育,围绕预防重新违法犯罪、规范外出请假流程、严守信息化监管红线三大核心内容进行强调,“信息化监管体系是贯穿社区矫正全流程的‘电子眼’,严格遵守监管规定不仅是法律赋予的刚性要求,更是矫正对象重塑人生、守护家庭幸福的重要保障”。

结合日常监管中的典型案例,工作人员抽丝剥茧分析违规行为背后的思想根源与现实后果。以社区矫正对象李某为例:李某在矫正期间再次违反法律规定情节严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相关规定被撤销缓刑。工作人员言辞恳切地警示:“重蹈违法犯罪覆辙,不仅会亲手掐断新生之路,更会让家人承受情感创伤、给社会治理带来不稳定因素。唯有以纪律为尺、以法律为镜,才能走出阴霾、重获新生”。

爱党爱国教育,凝聚奋进力量

宣传教育中,白节司法所工作人员以《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破题,开展“三新”教育之爱党爱国教育。循着红色旋律的脉络,生动诠释党的理论创新成果与民族复兴的壮阔征程。通过方志敏狱中写下《可爱的中国》、赵一曼以家书明志等革命先烈事迹,让社区矫正对象深切感悟到,今日的和平岁月是无数共产党人以血肉之躯铸就的精神丰碑。结合脱贫攻坚全面胜利、航天事业突破苍穹等新时代发展成就,深刻剖析中国共产党作为民族复兴主心骨的核心作用。

一个个鲜活案例与辉煌成就,如同一盏盏明灯,照亮社区矫正对象的心灵,点燃他们的爱国热忱,激发出向阳而生、回馈社会的强大精神动力。在场的社区矫正对象表示,将以改过自新的实际行动,为国家发展添砖加瓦,书写人生新篇章。

分享矫正感悟,助力重塑新生

活动最后,社区矫正执法大队工作人员进行总结,并以“社区矫正对象的心路救赎”为主题,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五周年专题活动,激励社区矫正对象上台分享矫正感悟,写下学习心得。

社区矫正对象纷纷上台,讲述初入矫时的迷茫与抵触、在司法局的教育下重塑生活信心、在公益活动中找到人生价值、克服就业困难重获社会认可等心路历程。其中,邓某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从2020年8月起在纳溪接受社区矫正。这段近5年的矫正经历让他深刻体会到法律的威严与社会的关爱,在现场引发强烈共鸣,更加坚定了大家改过自新、积极融入社会的信心和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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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五周年以来,纳溪区司法局在严格执行法律规定的同时,通过创新构建多元教育矩阵、沉浸式普法课堂、典型案例剖析等立体化形式,让社区矫正对象在法治浸润中强化规则意识,在红色教育中厚植家国情怀,为其重塑人生、回归社会筑牢思想根基。下一步,纳溪区司法局将持续深入贯彻落实社区矫正相关法律法规,深化教育矫正模式创新,有效激发内在转化动力,助力社区矫正对象顺利完成社会融入,开启人生新篇章。


责任编辑:孟桂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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