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凝聚着商标权利人长期经营积累的信誉,象征着品牌商品的服务和质量,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不仅侵犯了商标权利人的专用权,更是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严重侵害。结合“铁拳”行动暨“春雷”行动,内江市东兴区市场监管局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商标侵权案件,保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3月21日,执法人员对东兴区某食品店开展现场检查发现,该店销售印有“川茶集团 天府龙芽”字样的珍品花毛峰B茶叶,却无法提供上述注册商标的授权使用证书,根据该店进货查验票据显示,上述茶叶是从东兴区某茶行购买,执法人员立即对该茶行进行现场检查,依法对涉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茶叶及其包装袋予以扣押,并对东兴区某茶行进行立案调查。
经查证,当事人自购散装珍品茶叶花毛峰B后,委托一家广告公司印制了 “川茶集团 天府龙芽”字样的包装袋。随后将自购散装茶叶和印制的包装袋一同销售。当事人在未经“天府龙芽”注册商标持有人授权许可的情况下,将散装茶叶用印有“天府龙芽”注册商标字样的包装袋进行包装销售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相关规定,该局依法对当事人给予没收涉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茶叶及其包装袋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商标代表着商品权利人的商品或服务质量保证和消费者认可程度,本案中,当事人侵犯商标权的行为,会让消费者对所售商品产生混淆、误认,损害消费者利益,破坏市场秩序。东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此类案件,切实维护商标权利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杨 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