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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青春在为人民群众办实事中“升”华

来源:屏山县人民法院 作者: 李小英 发布时间:2023-05-08 16:38:26

杨东升同志自2009年12月进入屏山法院工作以来,先后在新市人民法庭、龙华人民法庭、政治部、民事审判庭工作。在基层岗位上,以弘扬正气、公平正义、司法为民作为为人民群众办实事的工作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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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承美德,惩恶扬善。2012年的夏天,杨东升同志在办案后回法庭途中,途径富荣镇至锦屏镇砖厂路段时,路遇一摩托车抢劫割喉伤人的暴力犯罪事件,该同志果断救下被害者杨昭某并驾驶警车将其送往锦屏镇卫生院进行抢救,由于该同志将伤者送医院及时,避免了二次伤害,拯救了被害者的生命及财产安全。在事件处置中,该同志敢于站出来,巧用心理战及时救走受伤的被害人并及时报案,最终,该名劫匪被屏山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年。该同志敢于和恶势力做斗争的精神弘扬了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惩恶扬善,让个人品德和社会公德融入到自己的人生核心价值观中来,以崇高的道德滋养法治精神。

创新工作,为民解忧。杨东升同志在龙华法庭负责期间,积极发挥法庭化解矛盾纠纷前沿阵地的便民、亲民优势,创新推出“1+2+N”诉源治理调解新模式模式,将法庭、司法所、派出所等基层前沿阵地的优势充分融合发挥,带领全庭同志传承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通过“便民服务到位、多元解纷到位、助力脱贫到位、深化打造到位”“四个到位”持续深化推进诉源治理,打造符合屏山特色的“枫桥式人民法庭暨一站式诉讼服务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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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疫”线,守护健康。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作为法院新时代人民法官,杨东升同志肩挑重任、勇于担当,用实际行动守初心、践初心,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嘱托: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在疫情防控最严峻的期间,率先运用“云上法庭”系统隔空开庭审理三起民事案件,敲响了屏山法院互联网在线庭审的第一法槌,做到了疫情防控和审判工作两不误。在疫情防控期间,为了方便当事人诉讼服务,杨东升同志带领龙华法庭审判团队,深入“疫”线,为当事人提供上门服务,让当事人足不出户就能感受到司法阳光的温暖,共计为老弱病残提供诉讼便民上门服务160余起;杨东升同志在疫情防控期间主动作为、勇于担当,充分运用科技手段和传统诉讼服务模式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审判诉讼服务工作,保障了疫情期间人民群众的诉讼权益,得到了当事人的感谢和点赞,并被屏山县电视台采访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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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东升同志自工作以来,勤勤恳恳、甘于奉献,其工作获得上级单位及领导的肯定。2017年、2020年两次获得县委县政府“嘉奖”,2018年被屏山县委直属机关工委评为“优秀共产党员”称号,2019年被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庭审标兵”,2020年被县委政法委员会评为“优秀政法干警”,2022年1月被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人民法庭工作“先进个人”,2022年被屏山县县委宣传部表彰为优秀志愿者,2023年获四川省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年度个人三等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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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法官该做的事,为当事人办好实事,这是杨东升同志经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朴素自然,却折射出一名人民法院法官的情怀。作为审判一线的法官,他付出了更多的劳动,克服了更多的困难,勤勉踏实地做好本职工作,超越了平凡的自我,用智慧和汗水谱写了新时代的青春之歌。


责任编辑:杨雪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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