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笔钱终于到账了,总算可以把员工工资给发了”,近日,屏山县某建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来到屏山法院,向该院执行局送去锦旗一面以表感谢。
申请执行人屏山县某建材有限公司是屏山一家民营企业,与被执行人之间因买卖合同纠纷经诉讼达成民事调解,案件金额高达575余万元。调解协议达成后,被执行人未按承诺如期履行协议,该案进入执行阶段。
执行阶段,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张某向屏山法院执行局法官反映,公司因未收到被执行人应付的货款,导致资金周转困难,已经两个月没有向公司员工支付工资了。执行法官得知该消息后,依照法定程序冻结、划拨了被执行人名下银行存款575余万元并及时兑现给申请人,解决了申请执行企业燃眉之急。该企业员工工资得以正常发放,整个案件从立案到结案仅用时7天。
时间为标尺,实效为标准,屏山法院将继续以灵活的执行措施、严谨的执行理念、强劲的执行力度,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拼经济、搞建设”积极争做民营企业“及时雨”,为屏山民营经济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