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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法治成为代表履职的主要形式

——让法治成为代表履职的主要形式
来源:绵阳市公安局涪城区分局 作者:谢平 发布时间:2022-09-04 17:06:09

作为基层公安机关法制民警的法治专业代表十分荣幸参加了2022年8月25日至30日代表履职能力培训。在《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参与基层治理工作研究》课程老师根据人大代表法律赋予职责围绕“人大代表肩负人民赋予的光荣职责,要忠实代表人民利益和意志,依法参加行使国家权力”。在《 代表履职经验及如何提出高质量建议的探索》课程中,老师结合自己担任省人大代表的“绝活”,告诉代表在履职过程中需要“坚持”和“借力”,才能将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最终得到解决。在《 地方组织法修改和地方人大法律适用》课程中,老师讲述了人大代表履职的“宪法”,阐释了“代表在法律框架内活动”的真谛。除了与代表履职有关的课程外,还开展了实践教学活动和开设了开阔眼界的“洗脑课程”。如,在《 转型升级、新兴产业与科技创新》课程中,老师通过对国际、深圳转型升级的案例,讲述了深圳在把握“新兴产业与科技创新”开发、包容、持续等关键词,该课程对我的冲击最大:中国唯一科技城与深圳的差距。通过课堂理论教学、现场教学、代表之家实际体验等方式的学习,作为法治小组的我认为:让法治成为代表履职的主要形式。我在基层公安机关法制部门工作二十多年,算得上“法制老兵”。我见证了共和国法治进程、参与了法治公安建设、赶上了习近平法治思想新时代。我的座右铭是:为您服务我快乐!根据学习班要求,我汇报几点体会:

1、代表,依法当选,应当珍惜。人大代表的产生,要经过严格的法律程序 且肩负着相应的法定职责。作为区级代表属于直选非常不易,必须对选民负责,必须将选民的疾苦带到会上,通过法定渠道反映到相关部门,必须接受选民监督。

2、代表,依法履职,紧紧依托岗位参与社会治理。从宪法、法律规定看,代表属于典型的职务行为。以我为例,一是在法律服务岗位上体现“服务性”。我把法律咨询服务人的“为人民服务”理解为“三服务”即,“为中心工作服务、为领导决策服务、为执法实践服务”,脱离岗位特点空谈为人民服务的律服务就是一句空话。法律服务通过“决策依法、执法合法”来检验为人民服务水平和质量。我除了保持法制热线为执法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外,建立了“指尖课堂”“公安行政执法交流群”、“消防法制交流群”等八个,长期为3千多名一线执法人员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我根据法律服务特点提出了法制服务“五字工作法"被公安部《公安法制建设》在全国推广。根据执法工作需要,我们分局还专门成立了老谢说法法制服务队,开通了“老谢说法”法制服务网站,建立了答疑解惑互动平台。从上个世纪90年代至今,我在法律服务岗位上最大的收获是:领导和民警总是认为,我的法律服务让他们心里踏实、决策思路明晰、执法有底气!

  二是在法律服务中“敏锐性”。我在参与处理复杂疑难稳定案事中用运用法治思维,准确把握政治、政策、法律的尺度,融通维权与维稳、群众利益与事件冲突。我提出并实践《违法风险温馨提示》《公民见证公安机关执法》《帮信访人算好法律账》《三跨三分离信访问题研究》《法制工作基层化,基层工作法制化》等法律咨询服务成果方法很多已经形成了制度并被国家信访局,公安部、省公安厅通过人民公安报公安内网刊发、召开现场会等渠道得到推送。为了保持法律服务的针对性、前端性,我还根据国家政策和法律修改结合执法需求,主持完成法学类社科科研课堂37项,在人民公安报、公安研究、公安教育等全国公开发行刊物发表指导性研究文章300多篇。我的法学教育研究成果,荣获中国法学教育研究成果奖,成为中国实务界唯一获此殊荣的专家。

 三是在重大公共卫生突发事件法律咨询服务中“及时性”。拓展法律实施问诊平台,开展“隔空法律诊疗服务”。新冠疫情发生后我敏锐意识到不能因警察执法引发疫情“次生灾害”,精准、有效适用法律事关依法防控,也是法律咨询服务及时性具体要求。我在全国率先组建了第一支19人的法律服务警察志愿者突击队,第一时间与武汉一线警察取得联系收集整理执法咨询203个战疫,除为公安机关援助对出征前执法须知提供参考外,对较为集中和突出的法律适用问题加班100余小时,及时撰写和编辑15期《战疫法律服务意见》,通过人民日报、今日头条、中国法学会、中国警察法研究会、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四川省警察协会、搜狐网、中国刑警学院学报、四川警察执法研究中心、四川法制网等多家平台和媒体推向全国,服务武汉、及全国一线战疫警队,仅人民日报公众号发布当天线上点击量就高达22000多次。我主持《谢警官说抗疫中的“法律故事”》栏目在四川法制网、四川省警察协会持续推出11期。公安部《公安研究》、四川省委政法委《四川政法》、《广西警官学院学报》、《中国知网》对的疫情法律咨询服务研究成果予以刊发、推广。在2022年常态化疫情防控中,我根据违反“两居”防控措施法律适用问题,在绵阳紧急防控措施当天,连夜指导执法办案,撰写《违反“两居”防控措施法律适用研究》,通过“老谢说法法制服务”在公安机关机关执法网站刊登,公安部审查后在主管的2022年第3期《公安教育》杂志 “执法实践”栏目推广,指导公安机关执法。

四是社会面上法律咨询服务注意“群众性”。2020年8月以来,我根据公安机关宣传部门提供的网路热词,及时与宣传部门开通《老谢说法》短视频普法在涪城公安公众号推送,宗旨确定为“讲百姓家事,说身边法律”,目前已经推送15期,被人民视频、四川法治抖音、四川法制网站、川法制公众号、四川省警察协会公众号、四川省警察协会网站(内网)全部同期声,点击量达到10多万。为满足不同层次法律需求,还研发了与警察法学相关的课程32门,仅2021年就宣讲报告会33场次,为2万多人宣讲有关法律、法治理论。我通过兼任“学习强国”法治宣传专家、四川省“双百”法治宣讲专家、公安部信访专家、四川省法治文化研究会学术委员会专家、中国知网执法库专家、四川省厅研究员、四川省消防救援总队法制专家、国家移民局四川边防检查站研究员等多种学术职务以及涪城区人大代表身份,服务社会和群众。

3、积极参加人大组织的活动,积极履行代表职责。此次深圳之行,历经坎坷(疫情、台风、安全),几次退票,说句实在话:真的不容易。在常委会罗主任带领下,表现出极高的求知欲望,静下心来学习、讨论,围绕涪城区经济社会发展建议。在闭会期间,参加代表小组活动、参加执法检查活动和其他活动、开展视察活动、参加调研活动、列席有关会议、密切联系人民群众、参加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提出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开展学习活动(宪法和法律及政策、交流代表经验、人大工作座谈等)、听取“一府两院”工作部门的工作汇报。

4、建议:

1)树立深圳包容理念。在《行政处罚法》立法过程中和国务院贯彻行政处罚法文件中,均提出“包容慎罚”。作为绵阳,缺乏这种观点。我认为,招商引资后,应当思考让企业生存,再说发展空间。建议邀请高博士(教授)给市委、区委中心学习组上一课。

2)搭建绵阳大专院校合作平台,让绵阳的专家教授找到感觉。建议把学校的科研成果在绵阳进行孵化,政府可予以支持。如可以考虑与西科大合作,在法学院建立政法干部教育培训基地,把政法机关用到外地的钱投入到法学院。如果认为需要外地聘请专家,完全可行。

3)整合代表之家,全区可以建立一个标准的代表之家。从星期一到星期六,每天安排代表、相关部门轮流值班。建立民意墙,认真听取群众所思、所盼、所求。

4)法治作为代表履职的主要方式。代表法规定,代表有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在自己参加工作、生产和社会活动中,除守法外还需要协助宪法、法律的实施义务。一是加大对代表守法教育,一名代表首先应当是一名遵纪守法的公民,为选民作出守法榜样。二是代表在会议期间,要把法治政府建设、法治社会建设、法治中国建设尽心尽力。三是在提出建议时,要从政府依法履职角度认真调研、思考,不提不利于法治建设的建议,不提没有法律依据的建议。四是监督,必须要于法有据。代表行使职权,是一件非常严肃的事情,特别是开展视察、调研等具体活动时需要慎重,不干预、不影响企业和政府正常工作,行使监督权不是代表个人权力(私权),是一种公权。

作者:谢平,四川省绵阳市公安局涪城区分局四级高级警长,四川省法治文化研究会理事,绵阳市涪城区人大代表,公安部信访专家,“学习强国”平台法治宣传专家,四川省“双百”法治宣讲专家,川渝八五普法讲师团成员,四川省公安厅特邀研究员


责任编辑:杨雪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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