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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护粮仓 沃野天府】法护三载,守护千重稻浪

来源:东坡区人民法院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6-06 19:39:29

东坡法院坚决扛起“天府粮仓”首提地的首位司法担当,持续深化“法护粮仓·沃野天府”“1+5”司法保护实践,服务和保障新时代更高水平“天府粮仓”示范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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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构建粮仓保护“四梁八柱”

1、凝聚创建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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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觉站位“国之大者”、将“天府粮仓”示范区建设作为全院“一把手工程”,建立工作专班,党组书记、院长负总责,常务副院长每月调度、谋划举措,有力推进创建工作。

构建共建格局

以“府院共建”牢牢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粮食安全底线。

3、强化载体建设

2023年5月,省法院批复同意在眉山市设立全省首批“天府粮仓”司法保护示范基地;同年6月6日,在东坡区太和镇永丰村正式揭牌;同步启动“法护粮仓·沃野天府”司法实践“1+5”模式。

4、构建共治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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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东坡法院联合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等七家单位,在永丰村签署《东坡区耕地保护司法与行政协作机制》。

二、筑牢耕地保护“法治屏障”

1、探索集中管辖

建立涉农案件立审执机制;调整东坡法院富牛法庭集中管辖东坡区范围内涉农民商事案件;三年来共审结涉耕地、种业、农药、粮食买卖合同等涉农案件251件;同时组建刑事、行政、民事涉农案件合议庭和涉农专业化人民陪审团队。

2、严惩破坏耕地刑事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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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共受理8起涉耕地刑事犯罪案件。

案例:某化学公司将总镍浓度超国家标准60倍的废水排入思蒙河支流后造成耕地污染,法院依法认定其构成污染环境罪,对该公司处以罚金五万元,判处公司负责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督促该公司修复污染耕地并赔偿了全部耕地修复费用。

3、依法支持耕地保护行政行为

近三年,共受理5起涉耕地行政诉讼案件。

案例:某苗木种植专业合作社经营者谢某,将本已复垦的10.27亩土地交由某公司施工项目部使用,该项目部在未办理临时用地手续的情况下,在案涉地块上堆放工程机械、设备、材料等,致使原已复垦的土地再次遭受破坏,无法种植农作物。在东坡法院依法审理过程中,及时联动行政机关、检察机关,督促相关责任主体实施复垦工作,最终被占用的10.27亩土地全部复垦。

4、妥善化解耕地保护民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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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多元解纷“眉山实践”,依托东坡区法院“调解中心”等一站式解纷平台;整合市场化多元解纷资源;运行线上“抢单”分案、线下专业“兜底”深度融合的纠纷前端化解模式。

三、打造护粮兴农“服务体系”

1、开展巡回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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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天府粮仓”司法保护巡回办案点,到案涉农田所在地、村委会开展巡回审判、案件回访1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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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强化沟通协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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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与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生态环保等有关行政机关的沟通协作;常态化开展耕地保护、农资矛盾、府院协同等问题研究;与公安、检察、司法以及环境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共商符合土地环境司法规律的审判执行方式。

3、加强法治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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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四川农业大学法学院共建“天府粮仓”法治研究中心;以“院校”协作方式强化法治惠农助农。

四、探索构建协同保护格局

1、加强诉讼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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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天府粮仓”司法助农服务站;开展法律助农宣传咨询、法律助农纠纷化解,近三年该服务站共接受现场咨询53件,线上咨询261件。

2、加强普法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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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共开展直播普法、法律宣讲、走村入户等多形式的普法活动 26次,以法治手段助力提升耕地保护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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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我们将继续以法为犁,以严密法网守护每一寸沃土、每一穗稻菽,让“天府粮仓”底色更亮、成色更足!



责任编辑:杨雪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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