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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法院: “三强化三确保”稳步推进小额标的案件专项执行行动提质增效

来源: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 作者:李玲 发布时间:2021-08-03 10:11:49

为进一步发挥执行职能,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今年以来,宜宾法院深入开展“小标的额案件集中执行”专项执行行动,集中力量实现小标的执行案件实际执结,切实为群众办实事,始终保持对“老赖”的高压严惩态势,让胜诉当事人实现权益、困难当事人得到救助,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提升人民群众司法幸福感、获得感。

规范执行行为,强化组织保障确保专项行动有实效

一是强化工作指导,狠抓任务落实。发挥全市法院员额法官联系片区法院制度作用,要求基层法院成立小额标的专项执行行动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执行行动的总体部署、指挥和督导,明确专项执行时间表、路线图,抓好行动的具体贯彻落实。二是细化工作方案,明确执行任务。制发《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小标的额案件集中执行”专项执行行动方案》,要求各基层人民法院执行局梳理近三年以来标的额在3万元以下的终本执行案件,形成案件清单台账,任务分解各执行团队,明确时限、责任、效果,实行对账销号,力促小额标的案件实际执结。三是严肃执行纪律,规范执结流程。强化案件全面执行完毕到位,严禁违规终本,对于终本率过高的基层法院发送提示函督导;对于确实需要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需经执行局局长审核把关;涉及台账案件,全程化信息留痕,严格施行“一案双查”,杜绝消、选、乱执行行为。

善用执行措施,强化刚柔并济确保个案执行有实效

一是穷尽措施查人找物。依托信息化,充分利用执行事务中心“总对总、点对点”网络查控、不动产查控、车辆查控等多种形式查找财产线索,依托外部联动大格局,积极运用网格员协助执行,深化查人找物实效;根据小标的案件执行共性特点,着力发挥申请人能动性,积极运用智慧执行、律师调查令和悬赏执行,同时注重现场走访调查等措施,穷尽执行查人找物手段。二是坚决突出执行强制性。针对小标的案件被执行人大多具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的情况,强化集中曝光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促使其自动履行;全力克服疫情防控困难,强化依法查控、罚款、拘留等强制执行措施运用,彰显执行权威。2021年,全市法院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68070人、纳入失信名单38022例,拘留、罚款数量为179件,移送公安立案侦查涉嫌拒执犯罪案件58件,已判决拒执犯罪案件5件5人。三是注重善意文明执行。针对小标的案件中大多数是交通事故、民工工资、赡养抚养等涉民生类案件,执行办案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注重平衡保护各方当事人利益,对于经济、生活确有困难的被执行人,尽可能通过分批履行执行和解的执行方式解决,既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的实现,又兼顾被执行人的生产经营,主动寻求财政、民政等部门的支持保障,通过法律援助、减免诉讼执行费、申请司法救助金等方式积极开展司法救助,着力增强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2021年,全市法院执结涉民生案件1551件,标的额27526.48万元,执行到位金额3810.77万元,对109人提供司法救助176.35万元。

加强对外宣传,强化氛围营造确保执行宣传有实效

一是用好平台载体营造执行声势。充分利用法院官网、两微一端、新闻媒体、报刊等媒介平台,对专项执行行动及时跟进专门报道,结合新闻发布会、省市级媒体等形式发布执行典型案例和“执行不能”宣传,积极进行代表委员定向联络,广泛开展舆论攻势,凝聚共识,合力推进执行。二是用好典型案例深化执行声势。开展全市法院“集中统一宣判日”行动,在全市范围选取5件依法打击拒执犯罪的执行案件,进行集中统一的公开宣判,下一步将开展“集中约谈日”行动,通知被执行人到院进行集中约谈与警示教育,以点带面,让被执行人切身感受法律威慑力,促使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三是借力专项行动扩展执行声势。充分发挥执行联动作用,加大与公安、检察、司法、仲裁、人社等部门的联动执行力度,为涉劳动纠纷案件开辟快速执行绿色通道,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全力实现涉民生案件实际执结,切实为群众办实事。广泛进行法治宣传,扩大执行声势,敦促被执行人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

(李玲)


责任编辑:唐方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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