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荣县人民检察院在履职尽责中,坚持边创新边实践,边整改边落实,确保每项工作有序推进。
得荣县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大队为进一步适应新时代检察事业,进一步发挥司法警察职能,按照《甘孜州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参与公益诉讼检察办案工作规定(试行)》,结合工作实际积极主动参与公益诉讼,推行公益诉讼“检察官+司法警察”新办案模式。一是发挥司法警察主责主业,保障办案安全。在办理各类公益诉讼案件中,司法警察人员积极主动作为,变被动为主动,全程参与公益诉讼案件办理,保障办案安全和办案人员人身安全。二是听从指挥,履职尽责。在办案检察官的指挥下,协助相关人员开展有关线索摸排、现场勘验、调查核实、送达检察建议等工作。近日,得荣县司法警察部门与公益诉讼部门配合衔接,充分发挥好“检察官+司法警察”办案新模式,履职尽责,协助公益诉讼部门调查取证3件次,送达检察建议2余次,
此办案模式,不仅缓解了检察官办案力量薄弱的现实压力,还推动了司法警察主责主业服务,同时保障了办案安全,实现了检察职能的互补和办案资源的有效整合。(扎西拥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