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主动贯彻落实好《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相关规定》,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近日,得荣县人民检察院邀请1名人民监督员全程参与2份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研究提出、督促落实工作。承办检察官向人民监督员介绍了我院在履行公益监督中发现,得荣县烟草专卖局对辖区学校周边烟草经营主体监管不到位,致使未成年人公共利益可能受到侵害,并从检察建议内容、检察建议制发目的、检察建议适用法律和政策等方面详细作了介绍。人民监督员在了解检察建议发出的目的、必要性、依据及建议措施后,对检察机关主动履职尽责,积极主动维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行为给予了肯定和认可。同时,针对烟草销售范围不明,标识不清提出了意见建议。
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察建议研究提出、督促落实,是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依法接受人民监督员的重要体现。今后得荣县人民检察院把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察办案及检察相关活动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不断提升检察机关的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扎西拥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