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凉山州检察院、凉山州法院和州公安局关于《刑事检察与刑事审判工作联系会议纪要》、《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联席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公检法”三机关之间的协调配合,美姑县人民检察院于4月3日组织召开“公检法”刑事检察工作联席会议。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文杰,县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吉克拉一,县公安局法制大队长田光伟出席会议。县检察院、县公安局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王几哈就办案过程中要严格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的要求,切实提升办案质效,以及检察机关业务核心考核指标等内容作交流发言;公安局法制大队长田光伟就公安机关在办案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及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理念的压力和难处作交流发言;法院副院长吉克拉一就刑事审判工作新要求作交流发言,并指出公、检、法办案人员要及时转变办案理念,深化以审判为中心,坚持以审查证据为核心,落实以庭审实质化为抓手,着力推进刑事司法能力现代化建设。
检察长张文杰针对大家的发言提出3点建议,一是强化提前介入实质化,提升司法能动性,促进司法良性互动,积极适应“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相统一;二是针对刑事检察工作实务中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压力大、难点多、任务重等问题,加强检察机关同法院、公安机关沟通协调,建议公安机关对于刑期在三年以下的轻型刑事案件,转变司法理念,严格慎用逮捕羁押措施,依法推进以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非羁押强制措施作为保障诉讼的主要方式,尽量少报少捕;三是积极推进认罪认罚精准量刑工作,与审判机关保持密切的联系和沟通,避免诉后无罪,诉后撤案的发生,争取审判机关对检察机关认罪认罚精准量刑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最后,“公检法”三机关达成一致,将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按照刑事诉讼活动中“分工负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原则,把凝聚力转化成动力,在今后的工作中,积极主动适用新时代刑事司法政策,适应公诉机关、审判机关的办案理念,加强案件提请逮捕、移送审查起诉前与检察机关、审判机关沟通,强化检察机关对重大敏感等案件提前15天介入,指导公安机关调查取证能力。要在坚守程序规定的基础上加强沟通交流,注重协调配合,提高办案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