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仁寿县检察院到县教体局监督落实“一号检察建议”

来源:仁寿县检察院 作者:彭怡 吴依芮 发布时间:2020-10-28 11:06:25

图片1.png

为认真贯彻落实高检院关于做好“一号检察建议”监督落实的各项要求,促进平安校园建设,近日,仁寿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向东带领未检检察官到仁寿县教体局监督落实“一号检察建议”情况,县教体局领导班子成员均参加了此次会议。

座谈会上,李向东副检察长向县教体局负责人认真解读“一号检察建议”,他指出,“一号检察建议”在全国落实之时,仁寿县检察院也根据仁寿特点提出了相应的检察建议,县教体局也及时回复并做了不少工作,但还有部分学校存在很大问题,在调查走访中发现不少乡镇学校对“一号检察建议”精神学习不到位,甚至不知道其内容要求。

县教体局负责人针对李向东提出的问题在会上表示:一要贯彻学习“一号检察建议”,专门部署,落实好监护承诺书的签订和反馈;二要多部门对接,通过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和教育持续净化校园环境;三要与西南大学进行合作,弥补现阶段心理教育缺乏的问题;四要将“一号检察建议”纳入常态化,建立鲜明的奖惩制度和全覆盖的查询制度。

李向东向县教体局提出三点建议:一是进一步督促各学校落实“一号检察建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预防性侵害学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学习;二是加强对教职员工入职犯罪记录排查、师德教育和考评机制的落实;三是加强校园预防性侵害教育及相关制度落实的监督检查,切实增强学生自我保护意识。

仁寿县检察院下一步将加强与县教体局沟通协作,重点督促校园安全建设、教职工品德建设、监控盲点区域等整改,积极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做好“一号检察建议”监督落实工作。(彭怡 吴依芮)


责任编辑:唐方琼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法治宣传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8021130号-2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省法治文化研究会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