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以“补植复绿”守护绿水青山——乡城县人民 检察院联合多部门开展生态环境修复活动

来源:乡城县人民检察院 作者:青文珍 发布时间:2024-04-26 17:17:47

1714123082032.png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促进生态环境保护取得实效,确保补植复绿落实到位,4月26日,县检察院、法院、森林公安大队联合到马鞍山涉林案件集中补植复绿基地,督促开展集中补植复绿。

此次集中补植复绿行动对象是2020-2022年盗伐林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4名违法行为人,补植的苗木主要为高山松,苗木400余株,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同时按照判决书内容违法行为人需承担三年的管护职责并保证苗木存活率达到85%。大家在县林业局技术人员的指导下挥锹培土、扶苗填坑,乡城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干警监督、协助当事人种下共计 200余棵树苗,为万物复苏的春天增添了一抹新绿,为乡城生态屏障增添了新的生机与活力。活动中,各单位代表人员再次对四名当事人进行了法治教育。

1714123119898.jpg

下一步,乡城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立足新时代检察职能,以“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为抓手,积极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集中统一办理涉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案件,大力推进违法惩处和生态修复的有机统一,打好生态检察综合履职“组合拳”,把守护绿水青山作为践行“检察为民办实事”的重要载体。

责任编辑:杨雪娇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法治宣传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8021130号-2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省法治文化研究会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