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机构管理工作,提高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预防和减少疾病发生,保障儿童身心健康,3月28日,中心卫生科协同县妇幼保健院、县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大队对县内成果幼儿园、东城明珠幼儿园、滨河路幼儿园等4所托幼机构开展了卫生评价工作。
在评价过程中,工作人员通过现场查看、查阅资料、访谈工作人员等方式,重点针对幼儿园内公共活动场所环境安全、教室窗地面积比、幼儿休息房采光朝向、空气卫生学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评价,全面了解托幼机构卫生卫生工作开展情况。针对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当场提出针对性整改意见,要求托幼机构及时整改到位。
通过开展此次综合评价工作,进一步增强了托儿所、幼儿园工作人员的卫生健康意识。接下来,中心将继续加大对托幼机构的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提高托幼机构的防控意识和责任意识,全力保障广大师生的健康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