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很有意义!能在全国“放鱼日”参与鱼苗增殖放流活动,这对改善生态环境,呼吁更多群众关注、关爱生态环境问题有很大帮助!”活动现场一位参加此次活动的朝阳街道办事处同志讲到。
6月6日,岳池县检察院联合县人民法院、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水务局等多部门在岳池县东湖河岸下沉式广场开展以“放鱼养水·养护生态
”为主题的2021年度岳池县全国“放鱼日”增殖放流活动。在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的共同监督下,将鲫鱼、鲢鱼、鳙鱼等共计4万尾鱼苗投放到岳池县东湖。随着封口打开,大家接力一袋一袋将鱼苗放入湖里,投放的鱼苗迅速消失在清澈的湖水里。
此次被投放的4万尾鱼苗,是由该县2名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犯交纳的公益诉讼生态环境修复资金以及被行政处罚的非法捕鱼当事人出资购买。活动中,县公安局对收缴的非法捕捞水产品渔具、网具、电瓶等进行集中展示警示教育。违法行为人罗某某现身说法,表示深刻认识到自己错误行为对生态环境造成的损害,愿意对所破坏的渔业生态进行修复,今后一定不再做违法的事,维护好生态环境。
增殖放流是检察机关司法办案职能的延伸、优化生态环境的重要环节。本次活动是岳池县检察院深入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举措。也是加大生态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办案力度,推进生态环境不断改善,有效警示社会公众杜绝一切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同时扩大社会影响让更多群众都关注、关爱生态环境问题,携手共创美好生态环境的生动实践。
下一步,岳池县检察院将继续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认真落实“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持续助推“十年禁渔”落地落实,让生态理念、法治观念更加深入人心,为岳池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刘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