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邻水县丰禾镇中心小学、幼儿园开展 “幼小衔接”活动

来源:邻水县丰禾镇中心小学 作者:冯建玻 发布时间:2020-12-17 16:06:36

《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明确指出:幼儿园以家庭、社区密切合作,与小学相互衔接,综合利用各种教育资源,共同为幼儿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幼儿园教育与小学教育是一个完整体系,好像一场接力赛。既有连续性,又有阶段性。连续性要求幼儿园与小学相衔接,前者为后者做准备。根据幼儿身心发展特点和幼儿教育规律,积极尝试通过教育教学、班级工作、家长工作等,多层次、多途径实施“幼小衔接”研究,切实改变“幼儿教育小学化”现状。

幼小衔接不是提前学习小学的知识,而是为了让幼儿顺利进入小学。我们做的是:培养一种感觉、两种意识和三种能力,即培养幼儿喜欢上小学的感觉;培养孩子的规则意识和任务意识;培养三种能力:身体控制的能力、执行规则的能力、独立生活的能力。(冯建玻)


 


责任编辑:陈九林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8021130号-2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省法治文化研究会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