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你们这些好干部,帮助我们平头老百姓获得了赔偿!”。近日,家住岳池县朝阳街道柏树山村的妇女张晓勤(化名)在一起纠纷调解达成之际,连连向朝阳街道办和九龙司法所表达内心的感谢,难掩激动之情。
原来,事发于2020年7月6日晚上11点,张晓勤的丈夫林某被发现在其大哥家房屋旁的池塘内死亡,池塘边的路面有被挖开的管道,未掩埋,水管外露到道路上方。死者亲属次日报警,并以路面开挖阻碍正常通行导致安全隐患为由,要求施工方新疆北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担相关民事赔偿责任。
首次当面调解中,死者亲属向施工方提出80—100万元的赔偿要求,而施工方以死因不明为由表示只能适当补偿,谈判就此陷于僵局。死者家属遂扬言如果达不到赔偿要求,就立即召集在外地打工的几个亲兄弟及亲友等一干人马,到施工方所在工地阻碍施工,并人人挂上“喊冤”的牌子,集体向政府上访,大有矛盾纠纷激化的势头。
在当前涉及村社合并的特殊时期下,维稳工作责任重大。九龙司法所与相关部门受理该纠纷调解后,为保障该纠纷能够得到合理的处理,立即成立事故调处小组,针对事发现场和周围群众展开了实地走访调查。在调查基础上,调处小组与张晓勤等死者亲属代表进行了座谈,劝慰亲属方冷静理性的态度有助于事故达成合理的调解,赔偿数额要讲究合理合法合情,并就依靠法律途径可行的解决方式进行了阐释,还就侵权责任法的相关条款作了宣传。同时,向亲属代表指出死者事发当晚饮酒的客观事实,及为其大哥所有的池塘未设警示标示和护栏,也是构成死亡的重要因素。在调处小组人员几番耐心细致、情深意长的思想劝导下,死者亲属代表备受感动,协商后亲属方决定不走法律途径,承诺不再以聚众闹事、集体上访的方式作为威胁,希望能通过调解中合理的解决。
事态平息后,调处小组又及时与施工方接触,并邀请其发包方岳池县水力局相关领导积极从中协调。首先明确指出该工程结束后,道路开挖未回填,相关管道裸露在外影响正常通行,确实存在一定的的安全隐患,不能否认形成了影响死者死亡的环境条件,施工方理应根据其过错适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其次重点向施工方讲明死者现年才52岁,正当壮年,家庭经济困难,长期在外搞装修工作,如今生命的逝去致使其家庭失去顶梁柱,家庭生活必将更加艰难;再次,调处小组工作人员引导施工方充分认识到赔偿既要合法,又要合情合理,也需要人道主义精神,企业不仅要追求经济效益,更应注重社会口碑的道理。至此,新疆北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代表表示,只要在承受范围内,愿意按最高数额进行赔偿。
事故调处小组乘着双方都愿意配合调解的势头,随即组织双方进行第二次调处,讲道理,摆案例,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导之以法,不厌其烦地为双方做劝导工作,最终于当晚十二点,双方达成了相关协议。一起可能引发群体事件的死亡纠纷圆满落下帷幕,死者亲属也终在痛失亲人的悲伤中获得一丝人道主义的慰藉。(张明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