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7日,威远县公安局民警和群众合力及时救助一只“普通鵟”。
2月7日凌晨1时许,一名热心群众在清溪花园小区旁河堤上发现一只野生动物,并及时拨打110报警,寻求救助该野生动物。接警后,民警迅速将该野生动物带至辖区派出所,并找来食物和水喂食,为其临时布置了“小家”。
森林警察大队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野保站联系,对该动物进行了详细的健康检查,反复确认该动物并未受伤。经鉴定,该野生动物名为“普通鵟”,属中型猛禽,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森林警察大队民警对群众及时报警救助“普通鵟”的行为给予表扬,也提醒广大群众,保护野生动物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鼓励大家共同参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目前,警方已对该“普通鵟”实施了放生。
森林警察大队负责人表示,公安机关将会持续加大野生动物的保护力度,严打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活动,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不断推进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希望广大群众积极举报各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巫智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