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诉源治理”出新招 江阳区法院携手四川天府商事调解中心共促民商事纠纷多元化解

来源: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法院 作者: 发布时间:2023-11-22 09:25:26

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

“诉源治理”出新招

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法院

image.png

签约仪式

为进一步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法院再出“新招”,2023年11月21日,与四川天府商事调解中心签订合作协议,优化升级多元解纷机制,擦亮“诉源治理”江阳品牌。泸州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张明勇出席签约仪式并讲话,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杰以及四川天府商事调解中心秘书长何雪莲致辞,签约仪式由泸州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曾绍能主持。江阳区委政法委、区法院、区司法局等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了签约仪式。

诉源治理枫桥经验的

“江阳篇章”

据悉,近年来,江阳区法院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理念,进一步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在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区委区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依托“江阳区诉源治理中心”,坚持党政主导、司法推动、为民便民总体原则,积极构建“1+3+N”联动解纷机制,书写好诉源治理枫桥经验的“江阳篇”,实质推动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

image.png

此次江阳区法院与四川天府商事调解中心签订合作协议,双方将在纠纷调解、诉非对接、司法确认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为泸州市特邀调解工作注入源源不断的活力,切实推进民商事纠纷一站式多元化解,为民商事主体提供更高效、便捷、经济的纠纷解决方案,为酒城人民开辟更多元、便利、高效的纠纷解决渠道,为江阳区高效能社会治理、推进法治营商环境建设,提供高质量的司法服务。

image.png

泸州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张明勇在讲话中指出,全市政法系统要强化统筹协调,拧成一股绳、劲往一处使,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在加强诉非合作工作方面,他要求,一是在组织实施上要加强领导、强化监督;二是在策略方法上要综合治理、标本兼治;三是在工作重心上要建好队伍、营造氛围。要以本次签约为契机,统一思想、同向发力,共同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为泸州以中国式现代化引领新时代区域中心城市建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杰在致辞中表示,此次签约是一个良好的开端,泸州两级法院也将以此为契机,在市委政法委的统筹下,更加积极主动融入全市矛盾纠纷化解大格局,进一步健全“社会解纷在前、法院诉讼断后”的递进式矛盾纠纷分层过滤体系,为泸州高效能的社会治理提供优质司法服务。

四川天府商事调解中心秘书长何雪莲在致辞中表示,四川天府商事调解中心将从“开好局起好步、多总结勤思考、强培训增能力”三个方面着力开展工作,精诚合作、开拓进取,探索出更符合泸州的多元解纷模式,助力泸州社会基层治理,助推民营经济发展。


责任编辑:杨睿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法治宣传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8021130号-2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省法治文化研究会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