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资中县法院扬“拒执利剑”助力解决“执行难”

来源:四川省法治宣传融媒体中心 作者:周 描 发布时间:2023-10-17 17:51:24

近日,资中县人民法院当庭宣判一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件,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谢某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为达到“判处一例,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法治教育效果,该院组织部分被执行人旁听案件审理,并在宣判后采取集中或分别的方式对被执行人开展履行义务约谈。

被告人谢某自与杜某之间的民事诉讼之初即以隐藏、转移财产的方式逃避执行,在执行法官向其释明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的后果后仍拒不履行,并将巨额财产用于网络赌博予以挥霍,致使生效判决无法执行。庭审中,承办法官结合案情对谢某及旁听群众进行了法治教育,认定谢某的行为不仅严重损害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也严重损害司法公信力,更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所倡导的诚信、友善价值准则相悖。

参与旁听的被执行人面对谢某因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而被追究刑事责任的鲜活案例,感受到了“拒执利剑”高悬头顶。部分被执行人积极与执行申请人达成执行和解,剩余被执行人亦表示将尽快履行义务,效果良好。执行法官再次告诫所有被执行人:金钱可以消费,诚信不可消费,要维护好自己的诚信,当诚信人、做诚信事。

该案的顺利审结彰显了资中县法院捍卫司法公正、维护司法秩序、保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解决“执行难”的坚定决心,对挑战司法权威的失信被执行人始终坚持零容忍的态度。希望广大被执行人以案为鉴,切勿心存侥幸、规避执行、抗拒执行,任何挑战司法权威和法律底线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制裁。(周 淼)


责任编辑:梦雪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法治宣传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8021130号-2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省法治文化研究会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