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纳溪区法院依法审结一起离婚纠纷案件。与以往不同的是,承办法官根据案情需要,向当事人发出全市法院首份在离婚诉讼阶段的《探望权履行承诺书》,通过司法见证的方式,督促和引导双方主动履行探视权,弥合因家庭解体给子女造成的感情伤害,全方面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吴某和林某系夫妻关系,婚后生育一女林小乙,两人因感情破裂向法院起诉离婚。法官组织双方调解过程中,两人对离婚无异议,但就孩子的抚养问题产生分歧,双方都想争取孩子的抚养权。法院综合考虑到双方的工作、经济及家庭情况,孩子林小乙的年龄、生活现状等,最终林小乙由母亲吴某抚养,林某按时支付抚养费。
一案多调 实现纠纷实质性化解
“法官,我害怕以后见不到孩子,我希望可以将今后探视孩子的问题进行明确约定......”,在调解过程中,林某表示因双方之前就因探视孩子问题产生纠纷,害怕离婚后吴某不让自己探视孩子。虽然吴某在起诉时并未主张孩子的探视问题,但为了避免诉累和衍生案件的产生,法官一并将两人对孩子林小乙的探视问题进行调解处理。在法官耐心调解下,两人对如何探视孩子,探视的时间和方式等进行了详细约定。
“家庭教育指导 + 签署承诺书” 呵护孩子健康成长
案后,法官对双方进行了家庭教育指导,说明一个良好的家庭关系和亲子关系对孩子健康成长的重要性,引导双方放下过去的嫌隙,努力为孩子创造一个快乐健康的成长环境。为督促和约束双方自动、合理的行使及履行探望权,法官引导双方签订了《探望权履行承诺书》,两人保证将严格遵守承诺条款,妥善处理探望事宜,共同维护孩子的身心健康,守护孩子成长。
法官说法
签署《探望权自动履行承诺书》是通过“缔约”方式,告诫、督促当事人自动、合理的行使及履行探望权,使矛盾防患于未然,在一定程度上预防衍生案件的产生和强制执行探望权案件的发生,不仅打破探视困境,助力构建和谐的家庭关系,更实现了诉源治理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下一步,纳溪区法院将不断延伸审判职能、积极探索审判新思路,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