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扎根司法基层,离农牧民群众最近;他们的足迹踏遍高原每个角落,用行动捍卫农牧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作为司法为民的最前沿,双语法官是深入老百姓的法治“触角”!
陈辉,男,彝族,1982年4月27日出生,四川省理工学院(现四川轻化工大学)政法系法学学士。2009年在九龙县人民法院参加工作,现任九龙县人民法院烟袋人民法庭负责人。在九龙县人民法院工作期间,先后荣获甘孜州中级人民法院“全州十佳法助”、全省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个人、全省优秀裁判文书获得者等多项个人荣誉。
九龙县位于甘孜州东南部,群山耸峙、峰峦重叠、岭谷相间,汉、藏、彝三个民族在这里交汇,成为多民族、多语言、多文化的典型区域。作为一名基层彝汉双语法官,陈辉对民族习俗通透理解、对法律规定透彻掌握,他利用双语法官的语言优势,把法律条文转化成群众通俗易懂的语言,对各方当事人进行思想开导,从“面对面”到“背对背”再到“面对面”的方式,从法律法规谈到公序良俗再到邻里感情,绘就各民族和谐稳定,促进共同进步发展。
送法上门服务古稀老人,小事彰显大担当。为持续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人民法庭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桥梁纽带作用,方便老年人诉讼,他时常驱车百余公里,前往边远山村和牧区开展送法上门服务。切实把“人民法庭为人民”工作走深做实。得到了辖区群众的高度赞许,时常有彝族老人深情地对他说:法官为民“瓦吉瓦(很好)”, 送法上门“卡莎莎(感谢)”!
移风易俗整陋习,弘扬法治新风尚。作为一名彝汉双语法官,他对彝区高价彩礼、薄养厚葬等陈规陋习深恶痛绝,主动带领庭室干警开展移风易俗,整治陈规陋习活动,充分利用双语优势,结合案例开展以案说法,加力法律、法规宣传,通过:种法治之树,浇文明之水,抽感恩之芽,露平安之液,开和谐之花,结幸福之果,有效推进民族地区法治意识,扼杀不良习俗。
践行司法为民,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他将“面向农村、面向基层、面向群众”作为法庭的工作准则,常常放弃周末及节假日,找准群众农闲时间上门服务,并邀请、指导辖区司法所为弱势群体免费书写诉状,上门手把手教会群众运用平台参与诉讼,得到了当地各民族群众的高度评价。
“纠纷再大也大不过天!”这句彝族谚语,也是双语法官陈辉一次次穿行各山寨、村户坚守的信念。他整装待发,寻求一方水土的长治久安,他用脚步诠释司法为民的厚度与温度,用双语践行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宗旨与信仰。(邓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