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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马潭区法院:抗拒执行,泸州一男子终获刑

来源:龙马潭区法院 作者:龚鹏 文雯 发布时间:2019-11-15 15:50:50

  “如果事情有变坏的可能,不管这种可能性有多小,它总会发生。”这是墨菲定律的核心要义。

  在法院执行中,不少被执行人习惯性地“躲猫猫”、转移财产,以此对抗执行,认为“不就是欠钱吗,我不信还让我去坐牢”,但往往现实是,这些他们认为不大可能的事却发生了。墨菲定律这一心理学定律在被执行人上得到应验。

  抗拒执行

  熊某某与向某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经法院判决,向某应向熊某某交付戴纳肯野玛牌小型轿车一辆。判决生效后,被告未履行,原告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立案后,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但向某拒不报告车辆去向,声称:“就算坐几年牢也无所谓,也不会履行判决”。

  移送拒执犯罪线索

  因向某拒不报告车辆情况,本院依法决定对其拘留十五日、罚款10000元。拘留期满后,向某仍不履行交车义务。向某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民事判决,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执行法官遂将相关线索移送公安机关以追究其刑事责任。

  宽严相济获缓刑

  立案后,依法对向某实施逮捕。向某此时才认识到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严重性。向某主动与申请执行人熊某某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全部义务。

  虽然向某积极履行了义务,但这只能作为其拒不执行判决罪的量刑情节。向某因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龙马潭区法院 龚鹏 文雯)


责任编辑:李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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