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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届长江上游司法保护论坛暨四川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2022年年会在四川金堂召开

来源: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 发布时间:2022-12-10 00:01:25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跨区域、跨部门、跨领域共研共商推进生态环境协同保护,为长江上游生态文明建设和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12月9日,首届长江上游司法保护论坛暨四川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2022年年会在四川省金堂县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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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论坛设线下主会场和线上分会场,共90余人参会,2000余人通过直播方式观看。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史红平,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原副检察长朱先琼,四川省法学会党组成员、专职副会长胥坚,四川省河长制办公室副主任、省河湖中心主任刘锐,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郭彦,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鲁篱,金堂县县委副书记罗勇在主会场参加会议。

四川省高院、四川省检察院、四川省生态环境厅、成都中院、泸州中院、宜宾中院等有关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领导,西南财经大学、省环境政策研究院等科研院校专家学者,四川联合环境交易所等行业代表,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媒体记者等参加现场会议。

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四川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武汉大学、重庆大学等高校科研机构代表,西藏、陕西、青海高级人民法院环资庭负责人,云南省昆明中院环境资源法庭负责人,四川省各市(州)中、基层法院环境资源审判部门代表参加线上会议。

领导致辞

四川省高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叶明:

本次论坛旨在共商长江上游司法保护之计,共研环境资源法学理论及实务热点、难点问题,共聚长江上游生态文明建设的强大合力。本次论坛既是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的重大举措,也是切实推进《长江保护法》正确有效实施的务实之举,对于环境资源法学研究和法律实践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为长江上游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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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堂县委副书记、淮州新城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罗勇:

金堂县将充分用好本次论坛和年会形成的系列成果,坚决扛起“上游责任”,切实守好沱江“第一道岗”,为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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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所长、教授,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秦天宝:

本次论坛集中了长江上游理论界和实务界的精英和专家,深化共同探讨,为探索在长江流域特别是长江上游建立健全生态保护体系提供理论支持、法治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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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高院副院长史红平:

本次论坛和年会是四川环境资源法学理论和实务工作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一次盛会,也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精神的一次盛会,是切实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正确有效实施的务实之举。围绕“长江上游司法保护”主题,他提出:一是深刻认识四川在长江大保护中的重要地位,切实担负起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的政治责任和历史担当。二是牢牢把握长江上游生态保护重点,持续探索流域法治保障新路径。三是建立健全长江上游生态保护制度体系,不断完善流域司法保护新机制。四是持续深化长江流域生态保护司法协作,提升流域司法服务保障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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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检察院原副检察长朱先琼:

近年来,检察机关不断强化环境资源检察保护工作,深化与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的协作,加强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工作重点热点问题研究,不断夯实环境资源检察保护理论根基,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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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胥坚:

在今后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的工作中:一是持续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服务四川省环境资源法治建设,为提高环境资源立法、执法、司法的科学性、民主化、法治化水平建言献策;二是持续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学术研究与实践创新;三是加强与长江上游省市区环境资源法学理论界与实务界的紧密合作,为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安全屏障献计献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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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河长制办公室副主任、四川省河湖中心主任刘锐:

要强化“上游意识”,勇担“上游责任”,不断创新工作方法,积极探索跨区域跨流域联防联控联治工作机制,坚持统筹上下游、干支流、左右岸协同发展,努力把全省每条河流都打造成人民群众满意的幸福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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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郭彦:

本次活动的举办,为长江上游绿色高质量发展凝聚更多智慧、聚合更大力量。他提出三点倡议:一是因应时代发展,深刻把握流域司法协作的重要意义,持续探索全要素、全流域、全链条、全流程的环境资源司法保护模式,把“纽扣法庭”品牌亮出来、打出去;二是立足系统理念,深化环境资源审判体制机制创新,推动构建源头严防、过程严管、损害严惩、责任追究和充分修复的流域环境治理司法保障体系;三是强化合作共为,推动环境资源法学研用同步良性循环,深化交流、增进共识,为提升长江上游生态治理实效贡献法治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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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鲁篱:

当前,环境资源法治各项工作正向纵深推进,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将继续支持环境法学科发展壮大,继续深化与四川省法院系统、检察系统、生态环境行政机关与科研机构间的全面交流与合作,共同推动长江上游和我省生态环境保护法治事业迈向新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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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授牌仪式


论坛举行了“成都公园城市示范区绿色制造司法保护实践基地(金堂)”“绿色制造诉源治理法官工作室(通威)”揭牌仪式、“成都市田长制办公室法官工作站”“金堂县河长制办公室法官工作站”“金堂县林长制办公室法官工作站”授牌仪式。成都中院副院长主持揭牌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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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中院副院长谢立新发布了《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充分发挥专门化审判职能作用服务保障更高水平“天府粮仓”成都片区建设的实施意见》并表示,成都法院将在市级层面建立起耕地司法保护工作的统筹协调机制,全覆盖建立田长制办公室法官工作站,推动《意见》在成都法院落地落实,进一步提升司法保护耕地的能力和水平,为建设新时代更高水平“天府粮仓”提供更加坚实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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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演讲

四川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秘书长、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赖虹宇宣读了“淮州绿谷杯”论文征集情况及表彰决定。

随后,四川大学杨翠柏教授,四川省经济法律研究会司马向林会长,重庆大学秦鹏教授,西南政法大学徐以祥教授,武汉大学李广兵副教授,分别围绕环资案件司法鉴定、产业转型、生态流量保障、双碳目标实现、流域司法协作等热点难点问题作了交流。

陕西高院环资庭贾黎明副庭长,青海省高院环资庭边红丽庭长,昆明环境资源法庭王颖副庭长,成都中院谢立新副院长,宜宾中院肖燕副院长,泸州中院简兴超专委,介绍了环资审判创新发展的做法和经验。

四川省法学会

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

2022年年会

四川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长、西南财大法学院教授阳露昭作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年度工作报告。

学术交流环节,25名主讲人分别围绕流域生态环境协同治理、耕地保护与生态修复法律问题、双碳目标司法保障、环境公益诉讼、生态环境资源案件审判热点难点问题、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教育与环境资源司法实践六大主题展开深入探讨、交流。四川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长、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阳露昭主持会议闭幕式并作总结发言。

本次会议围绕法治护航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与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展开探讨,并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为打造以法学界、司法实务界为主体、凝聚其他各方法治共同体合力的长江上游大保护平台指引了方向,为构建长江上游生态文明建设共治格局、共抓长江大保护交流了经验,增进了共识。



责任编辑:杨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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