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内江市中区法院“红色物业•惠民生” 诉源治理推进工作联席会召开

来源:内江市中区人民法院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8-01 18:43:12

7月27日上午,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法院组织召开“红色物业·惠民生”诉源治理工作会。市中级法院司法调解中心副主任(主持工作)易小峰、区委政法委副书记曾华出席会议,市中区司法局、区住保中心、区住建局、经开区司法分局、各街道政法委员、调委会代表、红色物业基层党组织代表参加本次会议,同时邀请了金科物业、鸿通春天物业等物业公司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加。会议由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唐忠勇主持,立案庭、审管办、民二庭、综合办等部门参加。


中区法院.jpg

 会上,唐忠勇通报了区法院近三年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审判统计分析报告,介绍了近年来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概况特点、成因分析以及审理过程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和苗头倾向。区法院立案庭庭长付成荣围绕“关于推动‘红色物业·惠民生’诉源治理工作” 进行交流,并就下一步物业纠纷审理工作进行部署。

物业公司分别就物业服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面临的困难、与业主的主要矛盾进行了详细介绍。各街道、调委会、社区党组织代表对物业管理、物业纠纷化解做法、成效、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分别作了交流发言,并提出希望法院在化解纠纷、普法宣传上加大力度。其中,玉溪街道新华路社区就红色物业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汇报,一是从社区党委、网格党支部、片区党小组、以及楼栋四个层面构建基层治理组织体系;二是以红色物业引领社区经济发展,推动社区基层治理,惠及居民群众;三是发挥党建引领作用,调动基层党员参与社区治理的积极性。同时也提出目前存在的一些问题,下一步社区将孵化组织培育队伍,购买项目服务居民,提高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和幸福感。

 易小峰指出,本次会议亮点突出、及时有效,为下一步开展物业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提供了方向。一要多元共治,推动源头治理。物业纠纷成因复杂、涉众涉群,容易造成不稳定因素,要充分发挥业主自治、行业管理、物业公司源头治理作用,共同发力多元化解物业纠纷。二要分类引导,提升解纷质效。法院要加强诉讼辅导,充分运用小额诉讼、繁简分流机制高效化解纠纷,通过示范裁判发挥引领作用。三要规范指导,增强调解水平。法院要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及指导,通过普法宣传、法律课堂等方式提升业主法律意识,同时引导物业公司提升服务质量,加强源头治理。

曾华指出,物业管理服务作为小区的“窗口”,关系着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并从善联席机制、发挥专业力量、加大宣传发动等三个方面强调各单位要推动形成以党建为引领的“红色物业”管理与社区治理、多元解纷、诉源治理的融合发展格局,破解群众难题,增进民生福祉,以优质高效服务解决群众生活中的“关键小事”。

市中区法院下一步将认真梳理、及时研判物业纠纷特点及问题,深化物业纠纷诉源治理,探索构建“协会引导、行政监管、律师介入、多元调解、社区治理、法院审执、普法宣传”七环治理模式,以“精准+联动”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司法服务,积极发挥物业服务纠纷案件示范裁判效应,通过发布“倡议书、司法建议书、物业纠纷诉讼服务告知书”努力让纠纷止于诉前、就地化解,从而减少诉讼增量,维护社会稳定,为推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梦雪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法治宣传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8021130号-2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省法治文化研究会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