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书记员队伍建设,落实从严管理的各项要求,7月25日,攀枝花西区法院开展书记员廉政集体谈话。
会议首先解读了《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法院书记员管理办法》,集中学习了《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四川省各级法院、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办法(试行)》《人民法院审判制服着装管理办法》《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 “八小时以外”行为规范》以及“三个规定”“三非”工作机制等有关书记员职能职责和制度管理规定。
会议要求,一是要有规矩意识。筑牢政治意识,坚定政治方向,认清政法机关的政治属性,切实把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转化为履职尽责、做好工作的实际行动。二是要有能动意识。增强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适应书记员岗位工作的需要。在学习中提升、在思考中成长、在交流中进步,不断提升职业素养和履职能力。三是要有纪律意识。严实司法作风,规范业外活动。坚决纠正庭审不规范、诉讼服务不规范、着装不规范以及工作拖延、不在状态、冷硬横推、纪律松懈等问题。(李东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