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攀枝花中院就一起劳动争议案件进行宣判。不同于以往的纯文字判决书,当事人双方拿到的是一份“表格式”判决书。这是攀枝花中院制发的首份表格式判决书。
上诉人某劳务服务有限公司与被上诉毛某某民事纠纷一案,因毛某某所受伤害是否为工伤产生争议诉至法院。鉴于案件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若采用常规的纯文字判决书,不仅会造成判决书篇幅冗长影响裁判效率,而且不方便当事人对判决书的阅读和理解,承办法官遂于审理合议后制作并送达了这份“表格式”判决书。
整份“表格式”判决书呈表格形式,表格内依序分布案由、案号、当事人信息、上诉请求及理由、举证质证、争议焦点、案件事实摘要、裁判理由及结果等条目,既条理清晰又未遗漏判决书的基本要素,并且判决内容精练、重点突出。“表格式”判决书要点清晰明了、内容简明易懂,不仅让当事人一目了然,也让法官从传统文书的层层认证和说理中解放出来,极大提升了案件审理质效,节约了司法成本。
“表格式”判决书是攀枝花中院民事简案团队在深化司法改革实践,探索简化裁判文书,提升办案效率的有益尝试。下一步,还将在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双方争议不大的案件中扩大适用,真正实现“简案快审”,助力审判质效提升,高效快捷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罗军)